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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遇,才知唯一
正在高速上
短篇連載中13.71萬
因為高考和家人的壓力,選擇了和她分手。 他想要忘了與她的美好,可他失敗了。 當他鼓起勇氣去找她時,她身邊卻不差一個他。 他們錯過了。 七年的時間,可以一個人的性格,但改變不了他對她的愛。 他曾經以為那只是他生命中的一個插曲,可當再次遇見她,他才明白,那是愛。他早已經在自己不知道都時候深深的愛上了她。 他不得不承認,分手后,再也沒有人能夠真正的走近他心里。 既然老天再次讓他們遇到,這次,他不會再放手了。無論她身邊有誰,都不能成為他愛她的阻礙。 看見她被欺負,他假裝找她有事,讓她先離開;看見她在路邊躲雨,他飛快的去買了一把傘,說是剛巧路過;看見她為了拮據的家庭而無力,他以外賣點多了為理由,幫她解決一日三餐;當看見她生病了不想去醫院,他也將自己淋的高燒,只為讓她陪他去醫院…… 是他的不放棄,也是她內心的堅持,讓他們能夠看懂彼此的心,讓他們在經歷了七年的分別再次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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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團寵后我瘋批了
頭好疼要吃藥
短篇連載中13.48萬
麥小米怎么也沒想到外出游玩上個廁所而已居然把她給上穿越了,穿就穿吧,從天而降砸倒一個山大王就算了,咋還嫁給了個命不久矣的病秧子?據說病秧子一家都是吃人不吐骨頭的兇狠狼,她這狗命也不知道能不能茍到回家的那一天。 望著追著她跑了幾條街還不肯善罷甘休的山大王,麥小米被擠到墻腳,累的氣喘吁吁:我拿你當大哥,你卻想睡我?你也不瞅瞅你,那年紀都可以當我爹了。 山大王堵住路,雄赳赳氣昂昂拍著胸脯高聲:我雖年長你些,卻也是什么狼什么虎的年紀,跟著我,你不虧。 命不久矣的病秧子顫顫巍巍的被人推著輪椅從人群中走了出來,哮喘的上氣不接下氣:我,我還沒死,暫時還死不掉,你不能改嫁,否則我就讓你陪葬。 麥小米:她躲著呢,這病秧子哪只狗眼看她要改嫁了? 病秧子喘的似乎隨時撒手人寰:麥小米,你,你過來,我要回家喝藥…喝藥了。 麥小米擠過山大王:快讓開,我家大郎,哦,不,說錯了,我家夫郎要喝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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贅入萌坑
上官茜婷
短篇連載中13.37萬
長了數萬年依舊長不大的小烏龜,一朝渡劫失敗就魂穿到了一個軟萌妹子身上。沒關系,為了長高高,她可以繼續從頭修煉。只為再次元嬰渡劫,來個重塑身形。 諸葛朗是諸葛家和林家商業聯姻的產物,從小缺愛,長大欠踹的他腹黑又聰明。就因為太聰明了,所有的人和事看的太過透徹,反而傷的最深。 當腹黑狡詐的孤狼遇到軟軟乎乎的小姑娘的時候,會擦出什么樣的火花呢? 開始的開始 諸葛朗算計不成,把自己的心落在了小姑娘的身上。 “軟綿綿,我喜歡你。” “什么是喜歡?” “我喜歡你的意思就是從現在起你已經具備了傷害我的能力……”以及不好意思我看誰都像情敵。 最后的最后 “小狼狼,別人不在乎你,我在乎。別人不寵你,我寵你。所以,你不用做那個聽話才能拿到小紅花的小朋友,就算你耍賴鬧小脾氣,我也最偏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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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前半生的風景對你講
吾念昔
短篇連載中13.13萬
銀杏樹下,一對男女靜靜地互望對方, “等我一年。”牧嬴堅定地看著喬晴,他內心想和她在一起的渴望,是他大學四年努力的唯一動力, “我要回到我的家鄉。”喬晴的無可奈何又有誰懂······ 一年后的一天, “來機場接我。” “我喜歡你。” “哪種喜歡?” “想娶你的那種喜歡。” “你不喜歡我,我可以等,等你喜歡我,我只希望自己可以陪你走完余生的路,把自己的前半生風景對你講,這樣的話,你就看遍了我的的一生。 “我和你說啊!我這個人只原諒別人三次,你要是真的到了第三次,我就再也不回頭了。”喬晴做出威脅的表情看著牧嬴, “如果我哪天真的成那個樣子,你就罰我,這輩子都不能再見你,記不得你的樣子,讓我所愛隔山海。”牧嬴淡淡的笑,深情的望著喬晴······ 誰知再刻骨銘心的愛情也抵不過說不清的誤解,抵不過二人的執拗,是彼此不愿原諒,還是自己不愿原諒自己,牧嬴和喬晴到自己走的那一天也沒說清, 牧嬴獨自回到他來的地方,他最后真的不記得喬晴的樣子,只是天天寫著喬晴的名字,到最后閉眼也沒再見過喬晴一次,喬晴把他葬在最南面的銀杏樹下,自己死后讓兒女把自己葬在最北面的銀杏樹下,遺囑只寫了一句話, “是你說的,所愛隔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