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才忽然領悟到喜歡和愛有什么分別?
喜歡大概就像我昨天穿的皮鞋,款式時尚,顏色靚麗,配上長裙,端莊溫婉,可以使我有女性的魅力,讓別人覺得賞心悅目。但是除非特殊場合,我不大希望穿到它們。
愛大概就好像我腳上的這雙運動鞋,第一眼看到的時候覺得是款式新穎,顏色合脾氣,價格可承受,上腳后覺得舒適度很高,后來在生活中發現實用性很強,我頻繁地需要它們,而且很少覺得厭倦。
喜歡就像我對那雙皮鞋的情感,有短暫的欣喜若狂,卻很容易消減,后來雖然不討厭,可是并不能維持長久的喜愛。
愛就像我對這雙運動鞋的情感,最開始也許就不是驚艷的,但是我深切的知道我需要它們,而且在長長久久的相處中,這樣的情感絕不會消減,我會愛它們直到破損,甚至還會常常懷念。
喜歡是迎合世俗,是對一切能讓你收獲掌聲和尊嚴的事物的情感,可是一個人的時候你也許會是另一種樣子。
愛是你習慣的一切,缺失會痛苦,會無法忍受,在個人狀態里最令自己滿意的一切。所以,愛就像鞋子,合不合腳,自己最清楚。
每個人喜歡的鞋子都是不同的,有的人喜歡高跟鞋,有的人喜歡低跟鞋,有的人喜歡皮鞋,有的人喜歡布鞋…
愛也同樣,我們愛著并不相同的事物和人物,所以情人眼里出西施。真正的西施,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深愛的。
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很不容易,大概是五億分之一,但是你愛上的是一類人,不是一個人,所以,愛情也是可以轉移的。
很難說,這兩個結論,哪個更讓人欣慰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