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路的衣服、褲子都洗白了,鞋子也前面也破了一個洞,腳拇指從洞里露出來,就像是要飯吃的小乞丐一樣。一天,小風拿出一件白襯衣,在尋路面前提著衣領在那兒邊抖邊看。“哎喲,長胖了,都穿不進去了。”小風說。
襯衣七八成新的樣子,小方領,看上去很普通。但是尋路覺得它不錯。她直勾勾地看看襯衣,眼睛里釋放出貪婪的光芒。看完襯衣她又看小風,希望她能讀懂自己眼里的渴望。她幾次都想說:“給我吧!”可是小風翻弄兩下,就把衣服朝床上一扔,說道:“跟老媽媽穿的一樣!拿回去看哪個要就給他們了。”
對此時的尋路來說,能夠撿別人的衣服穿也是件幸福的事,可是她沒地方撿。她看著小風的襯衣想:真可惜!多好的衣服啊!我穿著一定好看,我比小風瘦些,穿著剛好,而且我比她白,穿上肯定更顯白。對了,這種過時的衣服肯定比其他衣服便宜,要是我買,我就買這種好了,好看還可以省下不少錢。
穿著那身一層不變的破舊衣服,在校園里走來走去,成了尋路心中的痛,這樣的痛讓她再也無法忍耐下去。一天,她對母親說:“媽,能不能給我買雙鞋?”母親看了看她鞋上的破洞,嘆了嘆氣說道:“是該給你換雙鞋了。這樣吧,下周末你回來的時候給你買。”
尋路高高興興地去上學去了。整個星期,她的心里都充滿希望和幸福。終于可以甩掉腳上的破鞋,穿新鞋子了。買什么些好呢?皮鞋太貴了,肯定不行。那就布鞋吧!不,穿布鞋下雨怎么辦?還是膠鞋吧,膠底的防水,冬天冷了放雙鞋墊進去就暖和了。對,顏色不能是那種純白的,不耐臟。但是也不能是那種黑色的,被人踩一腳,上面沾了泥巴也太顯眼……
第二個周末,她快馬加鞭回到家,一進門就對母親說道:“媽,我們什么時候去買鞋子?”母親猶豫了一下說:“尋路,我,我的工資還沒發。明天,明天我找羅嫂借去。別跟你爸說。”尋路點了點頭,雖然有些失落,但是仍希望母親能借到錢。
第二天,母親做好飯菜端上桌子,顧不上吃飯就出去了。誰也不知道她出去干什么,只有尋路知道,母親是借錢去了。她心里一陣欣喜,連握筷子的手都發抖了。“哎,媽怕是去上廁所去了。我們先吃,我們先吃。”她說著,偷偷瞟見母親推開門,進了羅嫂家。她草草把飯吃完,就站在外面等母親回來。
“媽,怎么樣?”見母親回來了,尋路急沖沖迎上去問,因為商場快關門了,她還要趕到學校去。母親悄聲說道:“等下說,等下說。”尋路心中有種不祥的預感,悶悶不樂跟著母親回到家。
果然,吃完晚飯,母親等父親他們出去了,才對她說道:“你別怪媽,羅嫂說她這個月錢也很緊,錢沒借到。”母親說完低下了頭。“你答應我了的。媽,羅嫂不行,你就不會向別人借嗎?”尋路急得哭了起來。
“尋路,下星期,下星期媽再想想辦法。要不,我幫你補補?”母親小心翼翼地說。其實能否借到錢,她也沒把握。再說了借到了也是要還的,尋路父親管得很死,她上哪兒弄錢去填這個窟窿?“我不去上學了。”尋路哭得更傷心了。“那不行!”母親的態度堅決,沒有半點含糊。
尋路又哭,母親也在旁邊哽咽:“怪媽無能了,怪媽,怪媽。”“媽,不怪你,你別哭了,我去上學就是了!”從小到大,尋路最不能忍受母親的眼淚。她擦干了眼淚,拿出針線,脫下鞋子縫了起來。“我來吧,縫出來包你滿意。”母親說。她用黑線在鞋洞上繡了一朵別致的小菊花。尋路滿意地笑了。
第二個周末尋路回到家的時候,母親已經為她買好了一雙新膠鞋,是她喜歡的牛仔藍。
身上的衣服舊點就舊點吧,尋路再也不敢提要求買新衣服了。雖她也很想再跟母親說買衣服的事。可是話到嘴邊,就被她忍下去了。買鞋子的事,母親已經很盡力了,尋路不再忍心逼她。
小瑾陷入一次次熱戀之中,她經常跟隨男朋友們出去玩,忙得不亦樂乎。有一次,尋路親眼看見她和一個男生接吻,但是發現尋路在看他們,馬上紅著臉走開了。尋路不認為有什么不妥,戀愛嘛,不接吻怎么行?
要是小瑾常常在學校的話,尋路還有個伴,可以一起聊天,一起上課,一起打飯……現在尋路就成了一只落單的孤雁,打個飯都成了問題,雖然穿上母親買到新鞋,但是他的衣服和褲子依然很舊,已經不好意思見人了,她怕出宿舍門,尤其是去食堂那種人多的地方。她相一致孤雁,干什么都是一個人。她想快點畢業,離開這討厭的大學。
她坐在教室里,不敢和同學說話,不敢正視同學的眼睛。別人跟她說話,她也是用小得幾乎聽不見的聲音回應。她沒心思聽老師們的講課,覺得枯燥極了。就連同學們極度追捧的外國文學課,她也覺得缺少點什么。上外國文學課的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女老師,很美,打扮時尚高雅,講課的時候總是微笑著,露出細細白白的牙齒。
大概考慮孩子們基礎薄弱吧,老師一上課,就開始講故事,把外國文學上成了故事會。同學們聽得津津有味,不肯下課。可是尋路不喜歡,她覺得大家都識字了,書中的情節應該讓他們在自己去看,老師所要做的只是給予閱讀建議、鑒賞方法什么的。聽故事只是小朋友的事。
漸漸地,她開始隔三差五地逃離學校,回到家中。期末考,她憑著自己歸納書中的要點,臨時抱佛腳,考出的成績居然超過那些從不缺課的同學。此時的她覺得自己就是個天才,老師和同學們,在她眼里就什么都算不上了,覺得自己完全有能力修完所有的大學課程。
最后,尋路一個星期最多在學校呆兩天,其余的時間,她都是在家做飯給母親他們吃。母親有病還要打工,真的很辛苦。弟弟要高考還要打膠塞。尋路想幫他們做點什么,雖然逃課十分令他們很擔心,但是她還是留在了家里,幫著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是這種情況沒持續幾個星期就結束了,因為從班主任老師那里她聽到了不好的信號。
有一個星期一上晚自習之前,她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里,看著樓下水池邊的垂柳發呆。突然,她聽見有人生氣地在幾米外議論:“哦,真是缺課太多了,六天有四天都不在學校,一點都不像學生!”
她轉過頭定睛一看,原來是班主任和系主任,他們似乎沒有看見她。但她覺得他們說的是自己,嚇得連忙閃進教室,拿出書認真地看起來。從此以后,她再也不敢頻頻缺課了。因為她怕拿不到畢業證。
尋路不上課引起了老師們的反感,但是不上課也能考出好成績,卻贏得了同學們的尊重。在他們眼里,她真的和他們不一樣。漸漸地,尋路自信起來了,并且開始認真讀書了。她開始參加學校的詩社,開始出入圖書館,看書、寫作。
室友們都談戀愛了。小娟是個身材高大壯實的女孩,她偏偏喜歡鄰校的一位書生。那書生清冷高傲,對她總是不冷不熱。她愛他卻如癡如醉,為他她喝得酩酊大醉,哭得死去活來。
她為他整夜不睡,在路燈下熬夜,一個星期不到就為他織好一件毛衣,強迫他穿上后,她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七十二個小時,跟死過去一樣。睡醒后又去找那個書生,把他擁進自己的寬闊的懷抱。
她為他花錢,請他吃飯,請他喝冷飲,把他帶在自行車后座上,讓他抱住她的虎背熊腰,從城西騎到城東,就像母貓愛上公老鼠那樣愛了又分,分了又愛。看得出,那個男的看上去愛得很勉強,很掙扎,幾次想要逃離她咄咄的愛。但是母貓每次都由不得公老鼠不從。小娟很快就把男朋友抓住,叼回了自己身邊。
小芳的戀愛對象長得太難看,有只視力模糊的左眼,要看清右邊,必須朝右邊轉頭。尋路每次看見他轉頭,都要用力咬住舌頭才能忍住笑。但是人家身殘志不殘,是某工藝品廠的廠長,是個多金男。尋路羨慕小芳的務實。這樣的男人尋路其實也很需要,可惜她沒那么好運。
小風的男朋友最聽話,小風一個不高興的眼神,都令他戰戰兢兢。他陪她一起哭,一起笑。小鳳姐姐除了車禍,昏迷不醒來到省城治療。小風嚇得六神無主,哭得跟個淚人似的,她的男朋友趕緊接替了小風,在醫院照顧姐姐,端屎倒尿的。尋路聽說后感動不已。
小慧的男朋友最帥,最有才,是一個醫學院的大學生。小慧經常帶尋路去找那個男的,真是太帥了,尋路覺得小慧配不上他。但是沒多久,長相一般的小慧居然得手了。他成為她的男朋友,不知道傷透了多少女孩的心呢。但愿他們走到最后。
宿舍里只有尋路和嫣然沒有男朋友啦。嫣然名為嫣然,確實瘦得可怕,沒有暖暖的肉感,男孩子們估計沒多大興趣。小娟、小芳、小風、小慧,還有不斷更換男朋友的小瑾,都令尋路羨慕不已。她也想來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在操場、在食堂、在閱覽室……尋路總是色瞇瞇地盯著看那些長得順眼的男生們看,她的雙眼目不暇接地物色著,獵取著,幻想著。
看吧,球場上那個經濟系的男生,是個混血嗎?他深深的眼窩里,是一雙異常傳神的大眼睛,實在太勾人了。哦,天啦,他投球多精準呀,一會兒就進了個五分球,那多不容易啊!尋路投過的,每次籃球不到球籃的一半高一半遠,就做自由落體運動在地上滾了。
那男孩子渾身肌肉,個子修長,但是皮膚黑了點,尋路喜歡白的那種,黑皮膚有點像農村人,顯得不夠高貴。好吧,原諒他,皮膚黑是因為他整天泡在籃球場上,以后躲躲太陽就白了。該死,球場上怎么總是圍滿女孩子,她們的審美觀怎么跟自己一樣?
每次打完球,那混血廝接過女孩子們打的飯,跟著人家又說又笑地走了。尋路只有份兒看著他的背影,浮想聯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