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鄉”這一詞,第一次知道是在金學峰的《老鄉》一歌里,懵懵懂懂知道老鄉的概念,單方面認為我們村里的人都是老鄉,很狹隘。再次知道“老鄉”一詞是在進入大學校門時,那時候有很多老鄉聚會,社團活動等,那時候的“老鄉”意義范圍又廣了,包括了整個省份。如今“老鄉”一詞再次被提起,它又有了不一樣的范圍和意義。
“老鄉”一詞在中國人心中有什么意義呢?“老鄉”在《國語辭典》中有兩個解釋:一、習慣上隨口稱呼不認識的人。二、同鄉。在建國前“老鄉”多用于第一種釋義,你在各種抗日神劇中都會發現其中中共黨員扮演者常叫不知如何稱呼的農民叫“老鄉”,現如今多用于第二種釋義——同鄉。就現在而言,“老鄉”其實是相對概念,是面對“外人”來說的,出縣城,同一鎮、村的人叫老鄉,對于國內而言,一個省的也叫老鄉,出國,兩個中國人也叫老鄉。
現在,我們說老鄉,總是代表著我們不在故鄉而在異鄉,而關于異鄉的解釋,我只是在某篇文章中有了新的感受,文中說:作者在BJ認識了一位從臺灣到大陸工作的記者,那天在飯桌上他引用了這樣一句話:「在美國,我們是『中國人』;在大陸,我們是『臺灣人』;在臺灣,我們是『外省人』。」那種「永遠都是異鄉人」的感覺很是挺擊中心口的。這一刻我意識到歸宿感對我們多么重要,歸宿感是幸福感的基礎。
已是故鄉過客,卻非他鄉熟人。
總有人說“從前馬車很慢,書信很遠,一生只夠愛一個人”吐槽“當代愛情的巨輪說翻就翻”,然而他不知道,火車很快,郵寄很捷,帶給我們更多看得見看不見的情感遺失。坐上火車,限重,我們帶不走太多的東西,我們選擇乘上火車的一刻,我們必須丟掉我們最重的東西——故鄉的人和故鄉的情。也就在這一刻,我知道了異鄉有一個物種叫老鄉,有一個群體叫老鄉。大時代下,總有很多東西產出,也有很多東西在消失。老鄉這個群體也在悄然發生著變化,從互幫互助,真心相待到漠不關心,冷眼旁觀,是什么改變了原本的東西?是物?是距離?是相處?還是人性?
再次提起“老鄉”,已沒有多少激動情緒。對現代人而言“老鄉”更如同一家商店里掛著同一品牌的不同款式,互不相干,只是在同一家商店,掛著同一標簽的獨立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