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回到2148年2月29日下午。
李思瑾和張婉怡出車禍的十字路口。
在李思瑾出事的前幾分鐘,有一個人把一支鉛筆立在了垃圾桶上,剛立好,那人便跑走了。
后面駛來了一輛灑水車,灑水車先是開過了垃圾桶,把鉛筆弄倒了,而在一旁坐著的老人則是過去要把筆撿起來。
這時,自行車也過來了,并差點把老人撞倒,自行車躲過了老人,但卻栽倒在前面的花店里。
而貨車也恰巧路過這里,貨車司機看著旁邊放生的這一幕,卻沒有看到前面的紅燈。
這時,李思瑾的車駛來,貨車撞翻了李思瑾的車后,便肇事逃跑了。
這是李六維在監控上看到的一幕。
但事實卻并非如此。
那站在垃圾桶旁的是吳力,而坐在路邊的是吳謀,遠處的自行車坐著吳力的手下——吳知在遠處等候,路邊還停著兩輛車,前面那輛是灑水車,后面那輛是撞上李思瑾他們的貨車,灑水車里坐著的是吳力的手下——吳禮,而貨車里坐著的是吳謀的手下——吳神。
而在聽到李思瑾要來的消息,那位老人,也就是吳謀通過神識跟所有人低聲說了一句:
“行動?!?p> 接下來就是吳力從口袋里掏出了一支鉛筆,并把它立在垃圾桶上,接著,吳禮的灑水車,吳知的自行車,吳神的貨車都開動了。
就這樣的一出謀殺被判定成了意外,就這樣的一起團伙作案變成了讓吳神一個人扛著。
而吳神這個人又怎么會讓吳某放心讓他一個人扛著?
在解決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來看看李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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