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嘉靖三十二年春三月(1553年4月),松江府發生了一件轟動全國的大案,乃是松江府同知張仲被殺害。身為松江府同知,乃是副知府,俗稱“二府”,負責分掌地方鹽、糧、捕盜、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軍籍、撫綏民夷等事務,為正五品官,相當于現在的廳局級。像這樣一個官員被殺,原本不會在全國產生轟動效應,但他被自己的妻子趙氏、大妾唐氏、婢女菊花、老媽子伍一嫂等4個女人所殺,而且是將其剁為肉泥,...
明代嘉靖三十二年春三月(1553年4月),松江府發生了一件轟動全國的大案,乃是松江府同知張仲被殺害。身為松江府同知,乃是副知府,俗稱“二府”,負責分掌地方鹽、糧、捕盜、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軍籍、撫綏民夷等事務,為正五品官,相當于現在的廳局級。像這樣一個官員被殺,原本不會在全國產生轟動效應,但他被自己的妻子趙氏、大妾唐氏、婢女菊花、老媽子伍一嫂等4個女人所殺,而且是將其剁為肉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