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生在清代乾隆年間的河南省某縣。那時候的河南有一種很不好的習俗,就是給七八歲的小孩子,娶一個二十幾歲的成年婦女做媳婦,一是為了照顧孩子,二是可以照顧公婆,更重要的還可以充當勞動力,操持家內外的各種勞作。大家想一想,一個青春正茂的女子,一進門就當保姆,還要承擔繁重的勞動,名為夫妻,卻不能過正常的夫妻生活。等到小丈夫長大了,自己的青春年華又不在了,更何況在那個時代,稍微有點錢的人,都要娶...
案件發生在清代乾隆年間的河南省某縣。那時候的河南有一種很不好的習俗,就是給七八歲的小孩子,娶一個二十幾歲的成年婦女做媳婦,一是為了照顧孩子,二是可以照顧公婆,更重要的還可以充當勞動力,操持家內外的各種勞作。大家想一想,一個青春正茂的女子,一進門就當保姆,還要承擔繁重的勞動,名為夫妻,卻不能過正常的夫妻生活。等到小丈夫長大了,自己的青春年華又不在了,更何況在那個時代,稍微有點錢的人,都要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