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特別程序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一百七十七條 特別程序的適用范圍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司法解釋及文件〕
1.《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
...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一百七十七條 特別程序的適用范圍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司法解釋及文件〕
1.《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