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令第14號公布施行)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國務院的規定,制定本組織法。
第二條 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
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總理領導國務院的工作。副總理、國務委員協助總...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令第14號公布施行)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國務院的規定,制定本組織法。
第二條 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
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總理領導國務院的工作。副總理、國務委員協助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