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礦業,加強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礦業,加強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