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時間效力問題的解釋
(2015年10月29日 法釋〔2015〕19號)
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二條規定,現就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日以后審理的刑事案件,具體適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第一條 對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的,不適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第...
(2015年10月29日 法釋〔2015〕19號)
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二條規定,現就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日以后審理的刑事案件,具體適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第一條 對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的,不適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