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014年8月12日 法釋〔2014〕10號)
為依法懲治走私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走私武器、彈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較輕”:
(一)走私以壓縮氣體等非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槍支二支以上不滿五支的;
(二)走私氣槍鉛彈五百發以上不...
?。?014年8月12日 法釋〔2014〕10號)
為依法懲治走私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走私武器、彈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較輕”:
(一)走私以壓縮氣體等非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槍支二支以上不滿五支的;
(二)走私氣槍鉛彈五百發以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