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5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44次會議通過 2015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15年6月3日起施行 法釋〔2015〕12號)
為正確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不論污染者有無過錯,...
(2015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44次會議通過 2015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15年6月3日起施行 法釋〔2015〕12號)
為正確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不論污染者有無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