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
?。?015年6月29日 法釋〔2015〕13號)
為保障海峽兩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地適應海峽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新形勢,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總結人民法院涉臺審判工作經驗,就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當事人可以根據本規定,作為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
第二條 本規定...
?。?015年6月29日 法釋〔2015〕13號)
為保障海峽兩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地適應海峽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新形勢,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總結人民法院涉臺審判工作經驗,就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當事人可以根據本規定,作為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
第二條 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