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證據(一)
苗恬默最先看的就是現場照片,點開了尸體的照片。
死者側靠在床邊,從穿著上看是一位普通的婦女,微胖。
身上目前看不出有什么嚴重的外傷,不過從衣服有些地方可以猜測身上應該有擦傷,衣服上不但有擦痕,還有被撕碎的痕跡。
嘴角有嘔吐物殘留,看這狀態很有可能是中毒,這一點從腳邊的倒地農藥瓶得到了證實。
其他的現場照片將這死者家里的陳設都拍了出來。
摔在地上的茶杯,碎掉的酒瓶,被砸出一個凹陷處的鍋。
這些照片無不表示現場曾經出現過打斗,死者衣服上出現的撕碎痕跡和擦痕應該都是在打斗的時候產生的。
現場的腳印除了死者的還有另一個人的,但既然有打斗的痕跡,那么這另一個腳印必然是和死者打斗的另一個人的。
看了這些照片后苗恬默腦子里首先出現的場景就是死者在這里和人發生了爭執,很有可能是死者的丈夫,兩人因為什么事動了手,一時氣憤不過便喝了藥。
“自殺案件?不對,不應該這么簡單,如果只是個簡單的自殺案件,那也不會用來做測試了。”苗恬默很快就推翻了自己對這個案件的首次判斷,繼續看其他的照片。
找到驗尸報告,上面詳細的寫著死者確實是死于中毒,并且手上還農藥的殘留,并有輕微的農藥燒傷。
面部部分軟組織輕微挫傷,這個位置應該是被扇了耳光。
頭部局部組織及神經有輕微損傷,這應該是拽了頭發,
手臂上有輕微的擠壓傷,初步判斷是與人發生爭執的時候拖拽形成的。
膝蓋處有局部開放式表皮剝脫,這就是之前分析的擦傷了。
這些傷都屬于死前造成的,并沒有任何痕跡表明尸體在死后被移動過,也就是說死者確實是死在家里。
死者身上雖然傷痕很多,但都屬于輕微傷的范疇,完全不致命,但確實能證明死者死前與人發生過沖突。
驗尸報告看完后,苗恬默并沒有發現什么突破性的線索,反而更加加深了自殺的可能性。
這時苗恬默覺得應該了解一下死者的身份,看看從身份上能不能有所突破。
死者名叫李慧英,女,38歲,初中學歷,無工作經驗,常年在家務農。
丈夫錢俊民是工地水泥工人,常年不在家,工地沒活的時候才會回來,兩人結婚20年,至今無子。
“沒有孩子,這會不會是兩人吵架的根源呢?農村男人一般都有一個傳宗接代的想法,這結婚20年都沒有孩子,這應該會是兩人的矛盾點。可是這也不能說明死者不是自殺的啊,看來得看看口供了。”苗恬默想。
錢俊民作為死者的丈夫,也是第一個發現死者死亡的人,在接受詢問的時候,這些都說的很清楚。
關于打斗的痕跡,也確實是他造成的,兩人吵架之后他氣憤的摔門而出,并且將門從外面反鎖了,這里錢俊民解釋為避免死者追出來繼續和他吵。
而他摔門而出之后,就去了家對面的小賣店買了一包煙,然后就一直在小賣店門口抽煙。
等他氣消了之后回到家,就看見李慧英已經服毒自殺了……

藍黛蓮
終于審核好了,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