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我,已經不再是那個為理想而瘋狂的少年。
沒了熱血,沒了青春,更沒了為愛沖動的那份真摯。
我呢,是一個歌手,也是一個音樂人。目前在B京市三里屯開了一家音樂工作室,在三環內有一套150平大三居,座駕是一輛五年前的賓利。
或許很多人都認為這個條件已經非常不錯了,那你就錯了。
我從從14歲開始真正愛上了音樂,愛上了創作,也是從14歲開始接觸寫歌創作。但十四歲的我還是個孩子,以學業為重,音樂只是個愛好。我記得上初二時候,同學們都開始討論以后長大了要干點什么,或者做什么工作。那時候我的夢想是成為一個明星,一個巨星。總覺得那是一件多么耀眼的職業。
中學時的我是一個叛逆而又另類的學生,那時的我總愛跟隨時代的潮流,留著與眾不同的發型(殺馬特、非主流),我記得那時候我們班主任(女)每個星期都有那么幾天,總是愛開車把我送到理發店門口扔下,不處理好我那獨一無二的發型不準回學校。
而我也是一次一次的整改著我那別致又不失潮流的發型,最后成為了全校唯一一位把頭發剪到只剩頭皮的問題少年,卻依然掩蓋不住我那一身潮流之氣。
總之,中學的我是一個喜歡打理頭發,不務正業,學習卻又名列前茅的問題少年。
中考完(16歲),我進去了全是唯一一所重點高中的重點班。
同時,我也寫了一首原創說唱,跟我的一位網上好朋友CK合作,并且在網上迅速走紅,并且簽約了一家唱片公司。
那時的我覺得,應該需要去學一些更為專業的知識。所以我決然的報名考取了R本的一家音樂大學(東京藝術大學),幸運的是我在國內學習了一年專業知識跟R語,成功的被錄取了。
在R本期間,我談了一個女朋友,一談就是三年,轉眼大學畢業,我沒留下,回國了(20歲),也分手了。
或許真的如人們所說,校園的愛情只能當做回憶,帶不到現實,就算有,也不會太多。而我,也是那大眾中的一例。
回國后,我又報考了B影,跟很多童星成為了同學。
那時的我滿心抱負,覺得可以擁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可現實,往往是不會跟你是一路的。
公司覺得我需上學這幾年根本沒有什么好的作品,如果真想出道,需要拿出一筆錢來為自己出片包裝包裝自己。
那時候的我覺得自己是塊璞玉,沒必要跟父母再伸手要錢。于是我就跟之前公司解約了。
邊上學邊到酒吧駐場跑夜場,也做過服務生很多職業,總之為了賺點生活費跟零花錢。
轉眼又是一年,這一年我遇到了一位我人生中的貴人,他比我大很多,我叫他山哥,他也是個音樂人,圈內非常出名的音樂人,他跟一位R本音樂大師為我寫了一首歌,《再見東京塔》,我獲獎了,新人男歌獎,奧斯卡歌曲獎,人氣獎等。也賺錢了。在他的介紹下我簽了一家國內大型娛樂公司。
但好景不長,我當時跟公司簽約的是三年,三年到了之后我當時沒有繼續跟公司續約,因為那時候我覺得公司不推我了。
我閑置了半年,后來我認識了一個朋友,給我介紹了一家公司,我覺得可以試試,但需要拿出50萬來作為藝人保密合約押金。我拿了。
就在我準備正式簽合同時,我那朋友跟我的那50萬人間蒸發了。
我傻眼了,同時我也破產了。
報警了,追回來很渺茫,我很無助。
后來我開始給別人寫歌賺錢,一點點攢錢,最終跟朋友合伙開了一家傳媒公司,干了一年關門大吉。
后來呢,我跟我的合伙人開了一家屬于自己工作室。主要是給藝人、明星、網紅寫歌,錄歌,出專輯等業務,也順帶投資一些微電影。前段時間呢,我那個跟我有著相同夢想的音樂合伙人帶著工作室版權資源跑了,又剩下我一人獨占沙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