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寶終于離婚了,心情煩躁的他拉著我去喝酒。明知我不能喝酒,還拉著我去,我知道自己做個合格的傾聽者就可以了。炒了兩個小菜,拿了一瓶牛二。在等菜的時候,小寶就著花生米就干了一杯酒,二兩左右的酒,兩口就沒了。我一看,這樣喝酒可不行,等下我還得把他抗回家。
我沒話找話:“上午我看見弟妹帶著梓怡買鞋子。”“那個婆娘不是好人,平時沒見她對女兒有多好。離婚偏偏要女兒的撫養權,女兒不判給她,她就不離。還說是不讓女兒受后媽的氣。”小寶聽到前妻和女兒的消息,氣不打一處來,氣呼呼的說道。“你帶著女兒到杭州,也給不了她好的教育啊。還不如讓梓怡跟著弟妹,雖然地方小了點,但好歹也是一個教育強縣。比跟在你身邊東奔西跑的好。”
小寶的前妻是我們那個縣城一個單位的領導,為人有點強勢,待人接物方面是沒得說的。他們夫妻兩地分居的時間長了,感情自然就淡薄,離婚也就順理成章。小寶說離婚的那天,夫妻兩個一路有說有笑的來到民政局,還祝福對方早日找到幸福。
結果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的時候,小寶讓前妻給罵了一頓。前妻邊哭邊罵:“我認識你的時候,你就一個脾氣暴躁,一天到晚臟話不離口的流氓。我把你改造好了,又不知道便宜了哪個狐貍精。”小寶模仿他前妻說話的樣子,眼淚一個勁的往下掉,止也止不住。
感情的世界里沒有對錯,只有用心與否。小寶說:“早知道感情這么折磨人,我說什么也不會結婚。”“你沒結婚,就不會知道感情這東西,會這么折磨人。你知道感情這東西折磨人,是因為你已經結了婚。因為你經歷過,才會知道這里面的痛苦。沒有經歷過感情折磨的,是不會了解這種痛苦的。”
這就是有關于“婚姻圍城”的一個悖論:城外的人拼命的想進城,城里的人正在想方設法的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