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想過沒有:為什么強奸罪沒有死刑?為什么環衛工人的工資永遠那么低?還有很多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一幫人在群里各抒己見。討論到最后,我總結了一下大家的意見:強奸罪之所以沒有死刑,并不是對施暴者的憐憫,而是給受害者一個生還的機會。
剛開始朋友提出這個觀點,我還沒有反應過來。后來細細想了一下,不得不承認朋友是對的。如果施暴者知道施暴后被抓到,有可能會被處以死刑。那么施暴者在施暴后,有兩種選擇:一是恐嚇一下受害者再離去。但是有受害者報警被抓的風險,而只要被抓到,就有和這個世界說拜拜的可能。二是一不做二不休,殺了受害者。這樣就沒有人報警指證自己,有可能蒙混過關。
如果施暴者認為自己左右都是一個死字,那么受害者生還的機會就會很渺茫。這就是法律對強奸犯量刑留有余地的目的所在,不讓強奸犯鋌而走險殺人滅口。
至于環衛工人為什么做著辛苦的工作,卻拿著微薄的工資。群里大部分人都認為是為了防止貪腐,以及給底層的民眾一份可以養家糊口的工作。乍一看,你會摸不著頭腦,貪腐和環衛工作怎么能扯上關系呢?
從事環衛工人的勞動者,大部分是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從業者。門檻很低,只要你有勞動力就能從事環衛工作。我們做個設想:假如環衛工人每個月有五、六千的工資(相對于環衛工人的辛苦,拿這樣的工資是應該的)。
那么,就有很多人會從事環衛工作,這里面就有大學生、研究生什么的來競爭這份工作。環衛工作就和沒有什么文化的底層民眾沒多大關系了,因為他們競爭不過哪些高學歷的人。
這只是一個方面。更可怕的是,環衛部門會被有權有勢的人視為唐僧肉,把自己的親朋好友塞進環衛部門。而進了環衛部門的人,再拿出一點錢雇傭別人替他們工作。這又會滋生出一幫貪腐的蛀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