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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演義

第九十九回裂裳示背盡忠報國 乞求和議毒殺良將

中興演義 凝云志偉 6757 2020-06-25 13:57:26

  【裂裳示背盡忠報國~乞求和議毒殺良將】

  話說臨安,宗正丞邵大受言:“宗正舊有四書:曰《玉牒》、《仙源積慶圖》、《宗籓慶系錄》、《宗枝屬籍》。建炎南渡,寺官失職,舉四書而逸于江滸。陛下比命重修《仙源慶系屬籍總要》,乃合三者而一之,固無愧于昔。獨《玉牒》未修,望詔有司討論一書,以備中興之盛典。”趙構恩準。

  荏苒光陰,有話即長,無話即短。一日,岳飛在家中夜做一夢,見一鬼自捧頭顱于胸前,與其言道:“岳飛可記得我否?我被汝害十年,汝亦命不久矣!還我命來!”岳飛仔細看時,卻是傅慶陰魂。傅慶身后又轉出一個無頭鬼,手握金叉,大叫道:“洞庭湖楊么在此,還我頭來。”言罷,舉叉便刺。楊么身后跟著許多大鬼小鬼,一齊撲上前來。岳飛大驚而醒,卻是噩夢一場。

  卻說十月中旬,秦檜欲興岳飛之獄,遣使捕岳云至獄中,再誘岳飛證張憲事,乃密遣左右傳宣岳飛,只說略到朝廷另聽圣旨,岳飛聽說官家宣詔,即時前去,卻引到大理寺。

  岳飛看見大理寺匾額,駭然道:“這是審問人犯的地方,吾為何來到此處?”隨從之人并不回答,只顧把轎子抬入門內。

  岳飛到廳下轎,不見一人,只見四面垂簾,才坐少時,忽見官吏數人向前道:“這里不是相公會處,后面有中丞請相公略來照對數事。”

  岳飛點頭道:“吾與國家宣力,今日到此何也?”言罷,隨獄吏前行至一處,見張憲、岳云露頭赤體,各人杻械,渾身盡皆血染,痛苦呻吟。只見兩旁牢子節級,一擁而出數十個,各持器械,來拿岳飛。

  岳飛乃軍中大將,武藝過人,舉手之間奪過一條梃,打翻數十人,暴喝道:“吾乃國家重臣,誰敢無禮?”

  只見有個當牢節級厲聲道:“岳飛,休得造次,有人告你謀反,拿你自是朝廷準許,還不棄了梃棍,速速伏法。”

  岳飛聞聽,如雷轟頂,徐徐說道:“皇天后土,可表此心。”

  牢子獄卒趁其出神,一頓大棒,將岳飛打翻,換了囚服,押在大牢里,又使百十人看守。

  岳飛既屬獄,何鑄以中執法與大理卿周三畏同鞫之。秦檜得知拿了岳飛,更指使獄中加倍拷打岳飛、岳云、張憲三人,令其招供,自不必說。

  次日天明,何鑄、周三畏方才坐廳,左右緝捕觀察把岳飛押至堂上,已然遍體鱗傷,血透囚衣。周三畏使獄卒就廳上移過一把交椅,使岳飛歇腳。

  何鑄手敲驚堂木,叫道:“囚犯叉手正立。”兩旁獄卒以杖擊地,同聲再斥。

  岳飛只得站立,說道:“我曾統軍十余萬,南征北戰,從來不懼,今日方知獄吏之貴也。”

  堂上只聽何鑄開口道:“下官余杭縣人,御史中丞何鑄字伯壽,堂下可是罪徒岳飛?”

  岳飛道:“正是岳飛,怎敢說是罪徒?”

  何鑄喝道:“原岳家軍統制王貴、王俊首告張憲欲還汝兵柄,現有證詞在此,豈容汝狡辯?”

  岳飛道:“他二人卻說何話?”

  何鑄道:“去把證詞與他看。”命左右把證詞付與岳飛。岳飛接過證詞看了,大笑數聲,一把扯碎,轉身裂裳以背示何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何鑄、周三畏見了錯愕不已。

  何鑄起身,睜眼細觀,明其無辜,至相府告秦檜道:“岳飛實無反心,其背刻有‘盡忠報國’四字,已是經年累月,相爺若以此冤,陷殺岳飛,天理難容。”

  秦檜不悅道:“此皇上意也。官家要殺岳飛,本相又有何說?況且其部曲已首告岳飛謀反,何言冤屈?”

  何鑄道:“我何鑄豈能區區為一岳飛,與朝廷爭理么?卻是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秦檜語塞不答,揮退何鑄。

  朝廷遣魏良臣、王公亮為金國稟議使。韓世忠不以和議為然,由是為秦檜所抑。至是魏良臣等復行,世忠乃諫,以為:“中原士民,迫不得已淪于域外,其間豪杰,莫不延頸以俟吊伐。若自此與和,日月侵尋,人情銷弱,國勢委靡,誰復振乎?”又乞俟北使之來,與之面議,優詔不許。

  韓世忠再上章,力陳秦檜誤國,詞意剴切,秦檜由是深怨世忠。言者因奏其罪,官家留章不出。世忠亦懼秦檜陰謀,乃力求閑退。官家遂罷揚武翊運功臣韓世忠為橫海、武寧、安化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奉朝請,進封福國公。擢升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保順軍承宣使、鎮江府駐札御前諸軍都統制解元,充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代將世忠之軍。韓世忠自此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時跨驢攜酒,從一二童奴游西湖以自樂,平時將佐罕得見其面。

  十一月己亥,范同罷,后貶筠州居住。責降李光為建寧軍節度副使、藤州安置。兀術許宋以淮水為兩國邊界,歲幣銀、帛各二十五萬匹、兩;又欲割唐、鄧二州。因遣審議使、行臺戶部侍郎蕭毅、翰林待制、同知制誥邢具瞻審定可否,與魏良臣、王公亮同回江南。

  金使蕭毅已過界,朝廷下詔吏部侍郎魏良臣就充接伴使。蕭毅、邢具瞻過江,揭旗于舟,旗上大書“江南撫諭”四字。右朝散大夫、鎮江知府劉子羽見之怒,半夜以他旗更換。

  翌日,魏良臣見旗有異,知是劉子羽所為,大懼索要,且逼迫劉子羽。劉子羽道:“吾為鎮江守臣,朝論無所參與。但是揭此旗在我境內,我死也不允。”魏良臣只得好言撫慰,出鎮江境,乃還旗幟。

  蕭毅等入見趙構,始定議和盟誓。蕭毅等至館,帝命工部侍郎莫將館伴。

  當時殿陛之儀,議猶未決。議者以為兵衛單弱,則非所以隆國體;欲設仗衛,恐駭敵情。秦檜與知閤門事鄭藻謀之,鄭藻請設黃麾仗千五百人于殿廊,蔽以帟幕,班定徹帷,秦檜然之。自是以為定制。

  秦檜議誓書事,以為:“自古盟會,各出意以為之誓,未有意自彼出,而反覆更易,必欲如其所要者。”

  趙構道:“朕固知之。然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徽宗既無及矣,太后年過五十,日夜痛心。今雖與之立誓,當奏告天地、宗廟、社稷,明言若歸我太后,朕不怕屈己與金人講和。如其不然,則此要誓,神固不聽,朕也不怕用兵。”

  蕭毅、邢具瞻辭行。朝廷已許割唐、鄧二州給金國,余以淮水中流為界。趙構對蕭毅道:“若今歲太后果還,自當謹守誓約;如今歲太后未還,則誓文為虛設。”蕭毅、邢具瞻出宮北歸。

  秦檜將議和,遣工部員外郎蓋諒因事至閩中,讓張浚使附其議,當引為樞密使。張浚答書,言敵不可縱,和不可成,秦檜不悅。張浚以母老乞祠。朝廷遂令張浚為檢校少傅、崇信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免奉朝請。

  趙構又下詔與胡世將:“大金已遣使通和,令川陜宣撫司照會保守見存疆界,不得出兵生事,招納叛亡。”

  又說何鑄因替岳飛說事,惡了秦檜,秦檜乃心生一計,奏請昏君,以何鑄簽書樞密院事,充金國報謝進誓表使。曹勛落階官,為容州觀察使,充報謝副使。又改命右諫議大夫萬俟卨為御史中丞、起居郎羅汝楫為右諫議大夫。周三畏知岳飛冤獄不可訴訟,即日掛冠而去,游于江湖之間,不復為官。

  何鑄入宮辭行,趙構諭何鑄委典致詞,事在必濟。又召曹勛至內殿,諭之道:“朕北望庭幃,逾十五年,幾于無淚可揮。所以頻遣使指,又屈己奉幣者,皆以此也。竊計天亦默相之。汝見金主,以朕意與之言道:‘惟親若族,久賴安存,朕知之矣。然閱歲滋久,為人之子,深不自安。且慈親之在上國,一尋常老人耳,在本國則所系甚重。’往用此意,以天性至誠悅之,彼亦當感動也。”言已,趙構淚下,左右皆掩泣。

  何鑄、曹勛先至江北見了兀術,兀術遂遣何鑄兩人到會寧府見金主。

  萬俟卨受秦檜指使入臺,主岳飛冤獄,令人將岳飛押至當堂,獄卒以梃擊其膝腘,岳飛立而不跪。

  萬俟卨厲聲大喝道:“囚犯岳飛,見了本官,何為不跪?”

  岳飛喝道:“哪個是囚犯?吾為國為民二十載,你怎敢胡言亂語?岳某罪在何處?觸了哪條王法?且與我道個明白!”

  羅汝楫字彥濟,徽州歙縣人,命獄卒把王俊、王貴首告反叛罪狀,給岳飛看,并言:“國家有何虧負?你三人都要反背。”

  萬俟卨又道:“你令于鵬、孫革致書張憲、王貴,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岳云又以書信與張憲、王貴,令擘畫措置,使你還軍,”

  岳飛高聲問道:“書信在哪?空口無憑!”

  萬俟卨叫道:“現在書信已被你等焚毀,還敢狡辯。”

  岳飛對萬俟卨、羅汝楫等人,抗言道:“對天明誓,吾無負於國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損陷忠臣,吾到冥府與汝等面對不休。”

  旁邊羅汝楫與萬俟卨低言數語,教以臺章所指淮西事為言。萬俟卨思了一思,說道:“有你部曲王俊等人告汝受詔不救淮西,指斥乘輿,言官家無德,論罪當誅。”

  岳飛呵斥道:“吾引軍至濠州定遠,兀術已北去,某方回舒州待命,何言不救淮西?廬山家中尚有御札為證,爾等一派胡言。”

  萬俟卨聽有御札,不能定罪,遂暫將岳飛收押,乃去稟告秦檜,簿錄岳飛家,取當時御札藏之以滅跡。又逼孫革等證岳飛受詔逗遛,命大理寺評事元龜年取行軍時日,錯亂更改,傅會其獄。而后又將岳飛提審。

  萬俟卨說道:“我命人去你廬山家中恭請御札,卻并未見到,汝不救淮西,罪坐實矣!況汝曾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實乃指斥乘輿,大不敬罪也!”

  岳飛道:“岳某建節三十有二,何得與太祖同年建節?既然汝等如此胡言,那御札也必被爾等藏匿,不過欲陷我于死地耳!”

  萬俟禼道:“相公既不反,記得游天竺寺日,壁上留題曰:‘寒門何日得載富貴乎?’寒門者,乃指太祖微時;富貴者,指陳橋兵變也。”

  堂上眾人道:“既書此題,豈不是要反也。”

  岳飛知眾人皆是秦檜門下,既見不容理訴,長吁一聲道:“吾方知已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跽主,一旦都休!”道罷合眼,任其拷掠。

  萬俟卨見岳飛不認罪,喝道:“由不得你不服,大刑伺候。”左右見說,便將岳飛拖翻在地,將那刑具都用了一遍。岳飛自知冤屈,依舊大罵,不肯服罪。萬俟卨只得將岳飛下到獄中,慢慢折磨不提。岳飛已知朝廷欲用其死而求和,久不伏,因不食求死,朝廷遂令其子閤門祗候岳雷視之,始復進食。

  董先被追回行在,秦檜與董先道:“你不必害怕,止是有一句言語,要你為證,證了只今日便可出。”差遣大理官二人送董先赴大理寺,并命證結。董先下在大理寺,對獄吏叩伏,將鄢陵夜談盡皆說了。遂放了董先,不過半刻之間。獄吏問岳飛,岳飛還是不伏,只說未有半分反心。

  岳飛坐系兩月,無可證者。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大理卿薛仁輔并言岳飛無罪,萬俟卨俱劾去。布衣劉允升上書訟岳飛之冤,下棘寺以死。宗正卿趙士?力辨:“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忘二圣不欲復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飛無他。”秦檜大怒,諷言者論士?交通岳飛,蹤跡詭秘,事切圣躬,遂奪官。萬俟卨亦劾之,謫居于建州十二年而死,年七十。帝哀之,贈太傅,追封循王。六子皆進官二階。此為后話。

  岳飛冤獄,韓世忠不平,獨攖秦檜怒,到相府詰問秦檜道:“岳飛所得何罪捕下大理寺?宰相只憑小人誣告,便對國家將帥施刑,上愧對君主,下愧對百姓,黎庶寒心,敵國恥笑,公理何在?”

  秦檜道:“岳飛子岳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韓世忠道:“‘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秦檜怒道:“非是天下不服,乃你韓世忠不服,殺岳飛乃上意,汝欲成明日岳飛乎?”

  韓世忠知岳飛必死,咬牙切齒,大罵秦檜道:“賊臣誤國。”不與秦檜一語,轉身而去。

  歲暮,獄不成,秦檜與妻王氏在東窗下吃酒烤火,皺眉道:“岳飛入獄,舉世矚目,軍中、民間都說他無罪,日敲登聞鼓,若無實證謀反,只得放了。”

  王氏想了想,言道:“擒虎易,放虎難。岳飛乃當世猛虎,而今被你囚械,若放虎歸山,后患無窮。金國四太子和官家都要岳飛死,你敢違命?”

  秦檜喜上眉梢,笑道:“夫人說的對,我這就入宮取旨,今夜結果了岳飛。”吃了一口急酒,便叫仆人備了車馬,急忙入宮,遂請于官家。

  趙構手書小紙“賜岳飛牽機酒”六字與秦檜,秦檜付大理獄萬俟卨。萬俟卨則令獄卒使岳飛認罪署押。

  獄卒讓岳飛署押,岳飛搖頭道:“吾寧死也不背負反賊之名!”

  那獄卒事岳飛甚謹,至是獄子倚門斜立,無恭謹之狀。岳飛訝異。

  獄子說道:我平生以岳飛為忠臣,故伏侍甚謹,不敢少慢,今日才知是個逆臣!”

  岳飛聽了,問道:“足下為何如此說?我如何是個逆臣?”

  獄卒道:“君臣不可疑,疑則為亂。故君疑臣則誅臣,臣疑君則反君。若臣疑君不反,復為君疑,必被誅殺。若君疑臣不誅,則臣復疑君,而必反君。而今官家已懷疑岳少保不忠,故送下大理寺治罪,少保豈有復出之理?必死無疑。少保若不死,出獄則復疑官家,安得不反?既然造反,所以便是逆臣。”

  岳飛聽罷苦笑,又長嘆一聲道:“我為將半生,倒不如一個獄卒有見識,你這話卻是有理。生非我意,死非我愿。為國為民,何負蒼天!”仰天移時,索筆署押,只有八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獄卒復事之,恭謹如初。

  萬俟卨得岳飛畫押,乃定其罪,令人擬寫文書《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岳飛罪狀》:[準尚書省札子:“張俊奏:‘張憲供通,為收岳飛文字后謀反,行府已有供到文狀。’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聞奏’。”今勘到:神龍衛四廂都指揮使、高陽關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御前前軍統制、權副都統、節制鄂州軍馬張憲,僧澤一,右朝議大夫、直秘閣、添差廣南東路安撫司參議官于鵬,右朝散郎、添差通判興化軍孫革,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提舉醴泉觀岳云,有蔭人智浹,承節郎、進奏官王處仁,從義郎、新授福州專管巡捉私鹽蔣世雄,及勘證得前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岳飛所犯。內:岳飛——為因探報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后一十五次受親札指揮,令策應措置戰事,而坐觀勝負,逗留不進。及因董先、張憲問張俊兵馬怎生的?言道:“都敗了回去也。”便指斥乘輿,及向張憲、董先道:“張家、韓家人馬,你只將一萬人蹉踏了!”及因罷兵權后,又令孫革寫書與張憲,令“措置別作擘畫”,又令“看訖焚之”,及令張憲虛申“探得四太子大兵前來侵犯上流”。自是之后,張憲商議,待反背而據守襄陽,及把截江岸兩頭,盡擄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孫革奏報不實,及制勘虛妄等罪。除罪輕外,法寺稱:“《律》:‘臨軍征討,稽期三日者,斬。’及‘指斥乘輿,情理相切要害者,斬’,系重罪。其岳飛,合依斬刑私罪上定斷:合決重杖處死。”看詳:岳飛坐擁重兵,于兩軍未解之間,十五次被受御筆,并遣中使督兵,逗留不進;及于此時輒對張憲、董先指斥乘輿,情理切害;又說與張憲、董先,要蹉踏張俊、韓世忠人馬;及移書張憲,令“措置別作擘畫”,致張憲意待謀反,據守襄陽等處作過。委是情理深重。《敕》:“罪人情重法輕,奏裁。”張憲——為收岳飛書,令憲“別作擘畫”,因此,張憲謀反,要提兵僭據襄陽,投拜金人,因王俊不允順,方有“無意作過”之言;并知岳飛指斥切害,不敢陳首;并依隨岳飛虛申“無糧,進兵不得”;及依于鵬書申岳飛之意,令妄申探報,不實;及制勘虛妄。除罪輕外,法寺稱:“《律》:‘謀叛絞’。其張憲,合于絞刑罪上定斷,合決重杖處死。仍合依例追毀出身以來告敕文字,除名。”本人犯私罪,絞。舉官見行取會,候到,別具施行。岳云——為寫《諮目》與張憲稱:“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擘畫”,因此,致張憲謀叛。除罪輕及等外,法寺稱:“《敕》:‘傳報朝廷機密事,流二千五百里,配千里,不以蔭論。’《敕》:‘刺配比徒三年,本罪徒以上通比,滿六年比加役流。’《律》:‘官五品,犯流以下,減一等。’其岳云,合比加役流私罪斷:官減外,徒三年,追一官,罰銅二十斤入官,勒停。”看詳:岳云因父罷兵權,輒敢交通主兵官張憲,節次催令“與得心腹兵官擘畫”,致張憲因此要提兵謀叛;及傳報朝廷機密,惑亂軍心,情重奏裁。岳云犯私罪徒。舉官見行取會,候到,別具施行。于鵬——為所犯虛妄,并依隨岳飛寫《諮目》與張憲等,妄說岳飛出使事,并令張憲妄供探報。除罪輕外,法寺稱:“《敕》:‘為從不配。’《律》:‘五品犯流罪,減一等。’其于鵬合徒三年,私罪。官減外,徒二年半,追一官,罰銅十斤入官,勒停。情重奏裁。”于鵬犯私罪徒。舉官見行取會,候到,別具施行。孫革——為依隨岳飛寫《諮目》與張憲,稱“措置擘畫”等語言。并節次依隨岳飛申奏朝廷,不實。除罪輕外,法寺稱:“《律》:‘奏事不實,以違制論,徒二年。’《律》:‘供犯罪徒,減一等。’其孫革,合徒一年半,私罪。官減外,徒一年,合追見任右朝散郎一官官告文字,當徒一年,勒停。情重奏裁。”孫革犯私罪徒。舉官見行會問,候到,別具施行。王處仁——為知王貴申奏朝廷張憲背叛,泄露供申岳飛,并說與蔣世雄。法寺稱:“《敕》:‘傳報泄露朝廷機密事,流二千五百里,配千里;應比罪,刺配比徒三年,本罪徒以上通比,滿六年比加役流,私罪上斷’,合追見任承節郎并歷任承信郎共兩官官告文字,當徒兩年。據案別無官當,更合罰銅八十斤入官,勒停。情重奏裁。”王處仁犯私罪流。舉官見行會問,候到,別具施行。蔣世雄——為見王處仁說,王貴申奏朝廷張憲待背叛事,于岳飛處復。除罪輕外,法寺稱:“《律》:‘傳報泄露朝廷機密事,流三千里,從減一等。’其蔣世雄合徒三年私罪上斷,官減外,徒二年半。合追從義郎、秉義郎兩官官告文字,當徒兩年;余徒半年,更罰銅十斤入官,勒停。情重奏裁。”蔣世雄犯私罪徒。舉官見行會問,候到,別具施行。僧澤一——為制勘虛妄,并見張憲等待背叛,向張憲言:“不如先差兩隊甲軍防守總領、運司衙門”,并欲與張憲詐作樞密院札子,發兵過江,及要摹榻樞密院印文。除罪輕外,法寺稱:“《律》:‘謀反者絞,從減一等。’其僧澤一合流三千里私罪斷,合決脊杖二十,本處居作一年,役滿日放。仍合下本處,照《僧人犯私罪流還俗》條施行。情重奏裁。”智浹——為承岳飛使令,要將書與張憲等,并受岳云金、茶、馬。令智浹將書與張憲等,共估錢三百二貫足。除罪輕外,法寺稱:“《律》:‘坐贓致罪,一貫徒一年,十貫加一等,罪止徒三年。謂非監臨主司,因事受財,七品官子孫犯流罪以下,聽贖。’其智浹合徒三年贓罪,贖銅六十斤。情重奏裁。”小帖子:據《帖黃》稱:“契勘岳飛次男岳雷系同岳飛一處送下,今來照證得岳雷別無干涉罪犯,緣為岳飛故節飲食成病,依律合召家人入侍,已就令岳雷入侍看覷,候斷下案內人日,所有岳雷亦乞一就處分降下”。又小帖子稱:所有僧澤一,合下本處依條施行。又小帖子稱:契勘數內于鵬,見行下湖北轉運司根究銀、絹等四百萬,合下所屬照會,候根究見歸著日,即乞依今來所斷指揮施行。又小帖子稱:看詳:岳飛、張憲所犯情重,逐人家業并家屬,合取自朝廷指揮,拘籍施行。看詳:岳飛等所犯,內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并系情理所重;王處仁私罪流,岳云私罪徒,并系情理重;蔣世雄、孫革、于鵬私罪徒,并系情理稍重,無一般例。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斷。有旨:岳飛特賜死,張憲、岳云并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余并依斷,于鵬、孫革、王處仁、蔣世雄除名。內:于鵬、孫革永不收敘,于鵬送萬安軍,孫革送潯州、王處仁送連州、蔣世雄送梧州,并編管。僧澤一決脊杖二十、刺面、配三千里外州軍牢城,小分受管。智浹決臀杖二十、送二千里外州軍編管。岳飛、張憲家屬,分送廣南、福建路州軍拘管,月具存亡奏聞。編配人并岳飛家屬并令楊沂中、俞俟,其張憲家屬令王貴、汪叔詹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岳飛、張憲家業籍沒入官,委俞俟、汪叔詹逐一抄札具數申尚書省,余依大理寺所申,并《小帖子》內事理施行。仍出榜曉諭:應緣上件公事干涉之人,一切不問,亦不許人陳告,官司不得受理。]

  當夜二更,岳飛吃了斷頭飯,獄卒端上牽機酒,岳飛把酒杯拿在手里,灑淚道:“君要臣死,不死則是不忠。以我之命,換兩國講和,死得其所。”言罷,仰頭將毒酒吃盡,立刻毒發,七竅流血而死,時年三十九歲。楊沂中監斬其子岳云及張憲于市,岳云年二十三,張憲年三十六。抄沒家財,徙岳家嶺南。

  原岳家軍幕屬、賓客于鵬等連坐者六人。只有參謀薛弼,曾有恩德于萬俟卨,秦檜在永嘉時,又與秦檜交好,得其歡心。后在岳家軍做參謀,知秦檜惡岳飛,動息輒報,因而不坐此罪。王俊以告誣,自左武大夫、果州防御使超轉正任觀察使。姚政、龐榮、傅選等以傅會,遷轉有差。后王俊離軍,秦檜猶不忘之,授以副總管。從者賞,違者刑,茍知避禍,無不箝結奉承。獄卒隗順素敬岳飛,冒死將岳飛遺身負出城外,葬于九曲叢祠菜園內,以岳飛生前隨身玉佩同葬,又栽了兩棵桔樹,做了辯識。次日,秦檜親自到大理寺驗明正身,不見了岳飛尸體,大怒不已,遷罪獄卒數人斬之,令全城搜索半年無果,漸漸的便不了了之。

  隗順臨終前告知其子道:“岳元帥以后必會沉冤昭雪,朝廷懸賞求其尸骨改葬,其骸骨葬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菜園內,左右各有桔樹一棵,尸骨上留有元帥生前玉佩,切記,切記!”言罷而卒,其子大哭。此為后話。

  預知后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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