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軍華一個被遺棄的孤兒,他的養父在一片草坪上撿了他,雖然不知道他的父母為什么不要他,再說了他的養父也沒有孩子,便收養了他。
他的養父叫做李民生,也是一個窮苦人家,已經五十多歲了,打了半輩子的光棍。還有一位八十有余的老母親,如今又加了一位成員,只有家中半畝的田地,所以生活總是過得十分不好。但對李軍華來說這已經很不錯了,至少他還沒死。
起初,一家人過得好好的。可……
可李軍華的父親李民生,找到了一份工作,這份工作是李軍華的叔叔,也就是李民生的弟弟,幫他找的。
也就是這一份工作,而且替六歲的李軍華找了小學,雖然不學校不怎么好,但有總比沒有強。
雖然這份工作也只是環衛工人,一月只有八百元的工錢,但對于這樣一個窮苦家庭,已經足夠。
但如果在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這樣的條件十分好了。但現在已經二十一世紀了,李軍華出生就已經2009了,八百元在零零后面前可不堪一擊。
李軍華也一樣,特別是在學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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