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第三天下午,警/局聯系了黎真,讓她帶孩子過來。
黎真以為是年年的家長來接年年了,怕耽誤了,趕緊開車帶著年年去了警/局。
踏進警/局,黎真感覺辦案的工作人員表情都不太對。
“警察先生,請問發生什么事了?您臉色不太好。”黎真狀似不經意問了一句。
警/局的方隊長有些遲疑:“這……情況有些復雜,您先帶孩子進去,您有權利知道這件事。”
……
黎真坐在招待處,消化著年年身上發生的事。
年年是棄嬰,被年年父親撿到收養。年年父親的家境比較差,是外地過來魔都工地打工的。
去年四月,年年的爸爸在工地意外去世,年年交由年年的叔叔撫養,年年的叔叔早前兩個月生病住院,家里負擔不起開支,所以年年的嬸嬸把年年丟棄在迪士尼附近。
可能是因為人多,年年沒有被檢票員注意到,免票進入了迪士尼,然后遇到了黎真。
叔叔嬸嬸沒有血緣關系,又沒有經濟能力,自顧不暇,所以年年被拋棄……這好像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
所以,她的嬸嬸不會受到什么大的懲罰。而年年,可能之后也不會繼續由叔叔嬸嬸撫養,那年年會被怎么安置?
更糟糕的是,年年不僅被棄養,還是黑戶,沒有任何社會保障,那就極有可能被送進孤兒院。
“警察同志,我實在是沒辦法了,我家那口子還在醫院躺著,一天不吃不喝小兩千塊錢沒了,我一天打三份工,還欠了債……孩子我們實在養不起,倒還不如送走……要是這孩子幸運,還能遇到個好心人……”
形如枯槁的中年女人對著警/察下跪,一下接一下的磕頭……黎真別過臉去,不愿再看。
最終中年女人被判處十五天拘留。
黎真詢問警/方年年如何安置,得到了肯定的答案。
“沒有辦法,只能把孩子送去福利院了。”方隊長搖頭嘆了口氣,“造孽啊,孩子還這么小……”
“我可以收養她嗎?”黎真問他。
“如果您條件符合的話……”方隊長一愣,
“什么條件?”
“首先,您需要有穩定的經濟條件,有撫養教育孩子的能力……”
“我有,我還算比較有錢,有車有房有存款,有穩定工作,年年和我在一起不會受苦。”
“請您冷靜一點,黎女士,或許您應該征求一下伴侶的意見?收養孩子是需要夫妻雙方都同意的……”方隊長怕黎真一時興起領養孩子,連忙擺手勸停。
“伴侶?”黎真疑惑。
“上次和您一起來的那個,還挺帥的那個……”
“不是,那是我弟弟。”
方隊長鬧了個大紅臉:“啊,抱歉,我還以為你們是兩口子……”
“沒事,請問還有什么條件嗎?”黎真打算速戰速決,解決收養年年的事。
“剩下的就沒什么了吧,沒有患有醫學上不應當收養孩子的疾病……”
黎真心頭猛地一震,她不知道那算不算不能收養孩子的病……
方隊長猛地一拍大腿:“哦,還有需要年滿三十周歲,如果是夫妻收養的話,夫妻雙方都要滿三十周歲……黎女士應該沒有三十歲吧……”他似乎有些惋惜。
黎真:“嗯……還差四歲。”白擔心了那么久,光年齡就不夠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