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兔子不吃窩邊草。但我班,偏偏還正是吃窩邊草。
七個女生,四個談戀愛,還都是和本班男生談的。當然除了我和閨蜜,和另外一位女生。
我和閨蜜為啥不談,那純粹是怕麻煩。再加上談戀愛,又不能當飯吃,又不能當水喝,談了干嘛,浪費時間。另外一個女生純粹家里管得嚴。
高中三年,我和我閨蜜,除了學校旁邊,基本沒去過其他地方。原因是什么呢,就是戀愛引起的。
其他地方只去過兩次。但每一次出去,都沒好事發生。恰好我閨蜜是舍長,一旦發生什么事了,孫老師都會把我閨蜜先說一通。逐漸的,我倆習慣性假日窩在宿舍。
談戀愛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戀。那場面簡直前所未聞。還當著校門口面前耍酒瘋……[具體的,就不寫了]
當時鬧的挺大的,在事后差點要讓她們『不是四位,只有兩位』退學。后來,還是算了。
事后,那一場關于男女生正確相處方式令我映象深刻。為什么呢?那是因為早讀課叫我過去的,我作業還沒抄好『不是好習慣,不要模仿』
后來,高二有了思想政治課。政治老師說:“一切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我覺得挺有道理的。
人生在世,你早晚會遇見那個滿眼是你的男/女孩。干嘛急在一時呢,想不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