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空口無憑,警方都已經認定了結果并結案,他該如何做?
最后,他決定去問一下那個女人的意見。
那個女人做為僅存的當事人,也許會有辦法。
兄弟看過女人的電話,他沒有記住,日記里有,可惜日記燒掉了。
他看過女人的住址,可惜也沒有記住,只記得哪個小區。
那個小區規模很大,想在里面找一個不認識的人,無疑大海撈針。
好在,他還記得哥哥和弟弟當初在哪條路“偶遇”女人。
那么,想在問題的關鍵來了,他不知道女人的長相。
他沒見過女人,只通過日記知道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