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我們在一起了
其實我們在一起是很荒唐的,因為我覺得有表白這一步才算真正的“談戀愛”,如果沒有,那我就覺得那是“處對象”。“談戀愛”和“處對象”是不一樣的。我跟他在一起的原因就是那時候他正好在找,我正好喜歡他。經朋友介紹我們在一起了,在一起的時候我沒有體會到戀愛應該有的感覺。這段感情是我自己的獨角戲。
我深知他不喜歡我,我還是纏著他。在一起沒幾天我就覺得他要跟我分開了,原因就是他對我冷淡了。沒錯,我的猜想是正確的。是他提的,他跟我說他忘不了他的前女友。那天晚上我哭的腦袋暈暈的,嗓子里都是血腥味,眼睛腫的睜不開。我擦了擦眼淚心里難受的很,整晚我都在自己身上找錯誤,是他讓我覺得我不值得被愛,我是世界上最差勁的女孩子。
分手往后的日子,他也會偷偷看我。我為了躲他,跟別人換衣服。廁所也找著理由不去了。我想這次就徹底再見吧。放學等車回家,他在墻邊探出腦袋看我的樣子,我心都化了。花都枯萎了你才想起澆花有什么用呢?我緊閉牙關,我眼淚圍著眼眶轉,我心里默罵他一句“你早干嘛去了.......”
其實他背著我干的那些事我都知道,我恨不得殺了他,可是一想起他偷偷看我的樣子我的心又軟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