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小邵鬧了矛盾,起因是這樣的:我在和她談談我們倆一起寫同人文小說的故事。結果談到討論字數的時候,就因為我的字數比他(大家懂得和空氣人小潘的,它的用法是一樣的。)多。他回家更新我的字數又比他(沒錯,和空氣人小潘的,他的用法是一樣的)少。我們倆就鬧起了矛盾,我說我今天一定要寫到1萬字。小邵有收斂了說:“你能不能不要更新到1萬字啊?”“你都說了起點女生網。簽約的字數只需要5萬字,而我們普通的男生需要10萬字。這不公平,所以我要先更新到1萬字再說了,我現在的字數應該比你多一倍才對!!!”我大發雷霆的說。“誰說我要寫5萬字的啦?我也要更新到10萬字才敢簽約呢。”小邵也非常大發雷霆的說。“那他自動簽約了呢?”我說。“怎么可能?沒有的事兒,”我們倆都不爭了,都回家好好的寫我們的文章了。就是這種人為什么都要讓著她呀?真可氣。怎么著男生就要讓一個女生了嘛,我今天就要寫很多很多……他還說要男士優先呢。到這里為什么就要她女士優先了呢?大家說對不對,我的男粉絲小陽光站出來去他的《陽光校園生活》去評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