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到哪都能看見它!陰魂不散的纏著我干嘛?”(馬天和接過法院的傳票后氣急敗壞的大聲吼道)
“老頭子你倒是想想辦法呀,人家都請律師了,不行咱也請個律師吧?”(馬天和老婆驚恐的問道)
“你以為請律師白請啊?不得花錢呀?”(馬天和一聽要請律師心疼的說道)
“那也總比最后一分錢也沒有了強啊?”(馬天和老婆揪心的表情回道)
“說的也是,不能白便宜了那個馮老太婆!得準備準備!”(馬天和緩了緩神,捏著下巴說道)
一周之后,轟動全縣的首起“親家賠償款分割案”,在縣人民法院如期開庭,原被告雙方和各自的代理律師都來到了法院院內,就在這時,馬天和突然耍起了性子:
“各位父老!各位鄉親!一個月前,我女兒不幸喪夫,就留下了一對可憐的孤兒寡母,我姑爺生前的單位,人家好心可憐他們母子二人今后無人照料,給了點補償款,不料卻被她狠心的婆婆貪得無厭、窮追不舍,要將她們母子最后的一點生存財產全部剝奪,她這叫道德淪喪!她這叫趕盡殺絕!各位老少爺們們,我們不能看著這對可憐的母子,慘遭淪落,我們必須要為正義而挺直腰板,大膽的給自私給邪惡作斗爭!……”(開庭前,馬天和在法院門外大張旗鼓的“賊喊追賊”的喊道)
“不要理他,他這是故意的要激怒你,你跟他一旦吵起來你就上他當了!”(李愛華看到馮秀英仇恨的眼睛,看著大呼小叫的馬天和后,趕緊拉起馮秀英就走開了)
“報告審判長,原告馮秀英女士和被告馬巧芬女士,還有各自代理律師均已到庭,法庭準備工作已經就緒,現在可以開庭!”(一名法庭書記員向審判長匯報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原告馮秀英女士與被告馬巧芬女士,就其已故丈夫張康意外傷害賠償金分割糾紛”一案,依法適用于普通民事訴訟程序,現由永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現在開庭!”(隨著審判長法槌的一聲落下,馮秀英和馬天和正式開始了對簿公堂)
“哎…呀…我那苦命的女兒啊!”(審判長剛剛宣布開庭后,馬天和突然在法庭內痛哭起來)
馬天和的突然大哭,引發了法庭內觀眾席里一陣議論。
“肅靜!肅靜!”(審判長敲著法槌提醒道大家)
由于馬天和的突然鬧騰誰也安慰不住,最終迫使了法院宣布休庭10分鐘!10分鐘后,法院再次開庭:
“現在繼續開庭,請原告方做陳述詞!”(審判長說道)
“下面有我作為本案原告代理人,做以下陳述:尊敬的審判長、各位審判員及陪審員:被告人馬巧芬女士于三年前的9月15日,與原告方馮秀英女士的獨生子張康,以16萬彩禮為條件結為法定夫妻,夫妻生活三年有余,而后生有一女名叫張雅玲,也就是馮秀英女士的孫女。夫妻二人結婚后,因婚前的巨額彩禮,使得原告家庭蒙受巨大的經濟壓力,迫使了其兒子張康從事高危工作,以賺取高額收入用還債務。三個月前張康因意外事故不幸離世,所獲賠償金200萬元全額匯入其配偶馬巧芬名下,然而作為原告馮秀英女士獨生子的張康,他的意外離世,給原告馮秀英女士帶來了生活上的巨大困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中的第三項等有關規定,故要求被告人馬巧芬女士,應向原告馮秀英女士,合理分割其亡夫張康的賠償金85萬的要求!望法院依法給予支持!陳述完畢!”(李愛華念完陳述詞后便坐下了)
“被告方對原告方剛剛的陳詞是否認同?”(審判長問道被告人馬巧芬的代理律師)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審判員及陪審員,綜合原告方以上陳詞,我們認為,對于原告人馮秀英的兒子張康意外離世,我們認為最大的傷痛者不僅僅是馮秀英一人,作為死者妻子的馬巧芬女士,給她帶來的傷痛和損失絕不次死者的母親。大家設想一下,從今往后她們孤兒寡母,因為丈夫的突然離世而失去生活經濟來源,孤苦伶仃,無依無靠!女兒尚小無法自理,還需要母親照料,綜合以上實情,依據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條【夫妻相互繼承權】有關規定,夫妻雙方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因此,馬巧芬作為其丈夫的賠償款全部的承繼者,合法、合情、也合理!也就是說,她和她婆婆在賠償款誰來承繼問題上,我認為不存在矛盾,陳述完畢!”(馬巧芬的代理律師王光利做完陳詞便坐下了)
“我反對被告方的陳述,馬巧芬母子二人尚有娘家人父母,所以不存在無依無靠,而張康生前卻是原告馮秀英唯一的親人,因此雙方必要平均分割賠償款!”(李愛華律師辯護道)
“父母不可能照顧子女一輩子,難道你不知道嗎?據我所知張康生前已經把結婚彩禮欠款還清,因此原告馮秀英不存在家庭經濟困難!”(王光利繼續強詞奪理的講道)
“我反對被告方的說辭,“養兒為防老”是咱們中國自古以來道理,張康的意外死亡已經對原告馮秀英的晚年生活構成威脅,因此,馮秀英未來的生活困難是注定的!”(李愛華當仁不讓的繼續爭取)
“自張康離世之日起,他和馬巧芬的婚姻關系從法律上講已經終結,因此,馬巧芬不在是原告馮秀英的兒媳,自然沒有義務承擔她的養老問題!”(王光利火速的回應道)
“照你的意思,馮秀英的兒子就等于白死了?”(李愛華質問道被告方律師)
“我沒有你說的那個意思,但至少可以肯定,張康的死是意外造成的,其妻子馬巧芬不應對丈夫的死亡承擔責任!”(王光利巧言利嘴的回道)
“那我問你,馬巧芬領賠償款之前,她為什么不把婆媳關系先撇清楚?”(李愛華一言擊中要害)
“對不起!我只是按法律規定的條款來回應你的話,你剛剛所說的問題,我無可奉告!”(王光利就像金蟬脫殼一樣拜托了糾纏)
庭上兩位律師的一番爭執,引來的旁聽席的人員一番議論,審判長不得不再一次舉起法槌敲響桌子,要求肅靜。
“我想問一下王律師,如果你是原告人馮秀英,你會怎么做?”(李愛華指著被告律師王光利問道)
“法律面前,沒有如果,恕我不能回答你的問題!”(從剛剛的首輪對戰情況來看,王光耀果然不是等閑之輩)
原被告雙方整整兩個小時的法庭對決,在審判長“退庭”的法槌聲下,首戰暫告一段落!而讓李愛華想不到的是,王光利究竟是馬天和請來的哪路神仙,第一次交手,雙方大戰幾個回合居然未分勝負,這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看來原先擬訂的對戰計劃要更改了,殘酷的局面已經告訴他還的重新調整戰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