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云密布,好多云黑暗,陰沉下來,看來今晚要有一場大雨,靈憂傷的看著天空。今天晚飯又吃了一頓,減肥失敗,靈的母親獨自在包頭,沒什么親屬,還想著海可以留在包頭陪伴她二姑呢?海是二舅家的孩子,海的爸爸和媽媽在海4歲時,他們就分開了。名義上在一起實質性是分居了,海從小在靈的姥姥家,靈的母親每年去臨河,說是去看望老人但是也捎帶著看著海,海小時候老把靈的母親當媽,靈的母親也很疼愛海,可是靈的二舅,海的父親是個極為心眼小又品質差更加不領情,海小時候,他沒有辦法就利用靈的母親看海,靈的母親太善良也不會動玩腦筋,就這樣一直看著,而海的父親卻覺得理所應當了,如今海已長大成人了,早就把過去忘記了,什么報答?全部是空氣。海的親生母親在北京生活,20時多年了從來沒有說過一句感謝的話,認為這姑姑就該給她看孩子的,靈曾經勸說自己的母親,:“不要傻了,人家的父母在外面工作掙錢,不給你一分錢,你整天白白的給他們看孩子,將來有一天,他們不會領情反而加害于你,從你這里得道更多利益,醒醒吧,我們要為自己的生活努力奔波”。玲的母親:“不會的,就算是會的,也有海呢?海領情就行了”!靈小的時候早就看穿她兩個姨姨兩個舅舅了。她們的自私是沒有辦法讓靈母親深刻領悟到,靈的母親什么都相信,就是不相信靈的話,最真實的話,都不喜歡聽。三觀不同。小區物業換了,又來新物業。過去那個物業不為業主服務,而且物業費高,人們平均生活水平不高,但是臨河物價奇高,人均調查臨河有一半人在家里坐著沒有工作,那為什么物價高呢?只能問問我們的內蒙古地區政府了?如今物業插手太多,就連業主們每天用的什么網也要管,移動,聯通,電信。物業也要從中收取暴利,哪個公司力度大就簽哪個公司在小區里安裝網,物業真是權利極大,物業說了算,業主根本沒有權利,只能聽從,要不現在都蓋樓房呢,就是為了控制老百姓要抱里錢,名義上自己買的樓房,其實哪里是買分明是從物業手里租房子住,這不,我們小區就是,因為那些按網公司不配合結果剪短大網,目前信號網絡極為差勁,買房子的人已經完全被控制了,買房子,還要一輩子為房子還貸款,再為物業交一輩子,況且這物業費太高了。業主根本沒有還價余地,好多人都認為貴找過物業經理。物業經理說:“政府規定的物業法律規定的,我們只能按上級領導要求辦理”。物業現在都是滿口的官腔,大家們都說:”把爺爺送走了,又請回來奶奶”。關于小區周邊的門店房說是業主的,但門店房的出租費用和業主們毫無關系,什么業主委員會掌管,街道辦事處主管,又是物業主管。反正最后業主們一點好處費都撈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