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克其實是我在美國認識的第一個朋友,我們一起去唐人街喝海鮮粥,一起逛華人超市,一起組裝自行車,一起在篝火晚會上唱歌。很榮幸能有這么一個朋友在你最需要朋友的時候,出現在你身旁,我習慣叫他卷簾。是我的錯,沒能留住他。但我相信緣分,你我一定會再相遇,是吧卷簾。
我至今沒問過卷簾的名字,只知道他姓李,炒得一手特級的徽菜,耗油和料酒的比例永遠都是剛剛好。他知道我是回民,所以每次給我的飯菜總會特別說:“都是耗油,沒別的,湊合吃。”
卷簾非常有禮貌,不該他說話的時候他永遠是默默地聽。典型的理科男性格使他特別得嚴謹,總是確認語法正確才下筆寫。比我強多了,口語說的全對,一寫作就一堆廢話。
有一天我問他:“卷簾,我比你晚來美國半天,結果搶了你的床位,你恨我嗎?”
卷簾笑了笑:“不,你比我塊頭大,應該的。”其實我知道他心里還是有點小遺憾的,因為我睡行軍床,他睡地板都睡了兩個禮拜了。他還比我早到半天,理應睡悟空留下的那張席夢思。但我自作聰明的給他做了頓豐盛的晚宴,就把他的床位搶了哈哈哈。卷簾特別地包容,當時說了句:“切!”
第二天,不,第三天就給忘了。
我愛卷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