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0月26日下午4時,鴻儒閣案件準時在克羅斯最高法庭開庭審理。
我和顧島一前一后坐在法庭的被告席位,身后空無一人,只有圍著法庭周邊的居民的雜亂的叫嚷聲。
反觀控訴方,整整齊齊四列人,手中都拿著各種文件和條例。無人臉上不是滿腔的憤慨。
我深吸一口氣,理清了思路,并用手拍了拍顧島的后背——我們都深知,真正的決斗才剛剛開始。
大法官坐在象征裁決的高椅上,用他手中的木錘猛的一敲:“鴻儒閣案件審理第一項,請被告方有效目擊者公正的復述事件!”
我清了清嗓子,用絕對無感情的語言,平靜的描繪在那個晚上所發生的事。
“我和其余幸存偵探在鴻儒閣二樓與這只高階詭靈進行了猛烈的交火。過程一些刀光劍影我不想過多去闡述,唯一值得一提的是這只高階詭靈的“戰略”。
“它提前將幾樓之間的樓梯用它的粘液弄的很滑,有效降緩了我們互相支援的速度,并且反利用我們的“金字塔”戰略,一直藏匿在一樓的某個角落,以最快的速度攻克我們最薄弱的戰力部分并且封鎖出路。”
“其實也并不復雜,但是卻很好的利用了我們的心理造成了一個致命的處境。
我們進行了長達5分鐘的纏斗,但是處于三樓的總探和顧島輔探的支援卻還沒趕到。為此我還在戰斗時故意整出了很大的聲響,但是他們仿佛沒聽見一般。”
”兩名主探和幾位實習偵探同時對付一只高階詭靈十分吃力,于是我們決定且戰且退,一直退到通向三樓的樓梯口處,以便爭取更多的,存活幾率。”
“我們還未撤到三樓,總探和顧島倒是連滾帶爬的通過樓梯來到了二樓。
總探和顧島的情報使我們不得不面臨兩個殘酷的事實:
一:鴻儒閣中隱匿著兩只高級詭靈。
二:僅剩下一名總探,兩名主探和兩名輔探一級兩名實習偵探來面對被兩只高階詭靈包圍的處境。
這幾乎是必死之局。
但是我們全都是抱著拼死的信念前來的,所以抓住每一個破綻和機會對其中一只高級詭靈造成重傷。代價為兩名實習偵探的死亡和另一位主探的重傷。
其余的人全部體力透支,無力再戰。
另一只高階詭靈趁著我們喪失戰斗能力,將離它最近的二人,也就是顧島和總探之間選擇了總探并殺死。并直接跳過了顧島,來到我的面前,打算將我殺死。”
“但是轉折出現了,同時也是本案最核心的事情發生了。
顧島,撕開了他的衣袖,露出了他的“傷口”。
一顆巨大的眼白上面聚集著密密麻麻的眼球,長在他的手臂上。
通過各位現在手中拿的判定中的某一條可以說明,顧島是一只人形高級詭靈。
他與將要殺死我的這只詭靈進行了交談,打成了某種和解和條約,使詭靈撤退,也拯救了我們的生命。
隨后我們被支援而來的11區,12區的偵探所救援,同時,顧島輔探是高級詭靈的消息傳開。
我的闡述結束了,大法官。”
在我闡述的過程中,控訴方騷動不斷,尤其是我在闡述“拯救了我們的生命”這個事實時,騷動更大,我都似乎聽見了咒罵音。
但我很理解他們,因為在一年前,不,幾天前,我甚至比他們更極端。
在闡述事件時,我其實也故意隱藏了一點對于控訴很重要的信息:在確認顧島是高階詭靈時,我差點殺死他。
不過那時的我已經是過去的我了,當時所經歷的心靈上的折磨與矛盾的齒輪給我的心靈帶來的損傷也沒必要再去回味。那些嘶吼以及崩潰,那些曾經父母遺照前的誓言與顧島想要護住火苗的那溫柔至極心靈和兩年的相處給我的欺騙與改變最后終究成為一團惘然的情緒凝實成為一個信息:
“我做出了我認為正確的決定。”
這就足夠了。
大法官對著控訴方詢問:“被告人敘述是否無誤?”
那個在二樓和我一并戰斗的主探作為當事人做出了回答:”無誤。”
“好。”大法官手中的木錘輕輕敲了一下,“進行審理第二項,請各方辯護人發言!由控訴方開始。”
起身作為代表的是11區的總探,他的聲音帶有些許克制的憤怒:“首先,根據克羅斯總法第13條第5點規定,隱瞞詭靈進入城內的信息為死罪。這點我方保持對你隱瞞真相的嫌疑。
第二,1979年5月11號南晉辰主探與顧島前去搜查三只詭靈,其對克羅斯政府高級官員做出生命威脅。這點說明它對人類有著憎惡的心靈。
第三,在鴻儒閣案件中,在總探與它并列時。高級詭靈選擇殺死總探。以及最后與高級詭靈的溝通說明了兩點,一是它對人類毫無益處,二是說明它與其他詭靈之間能夠聯系并且溝通,極有可能是敵人派來的臥底或眼線。以上便是我方請求處死它的理由。”
大法官看向我,說道:“被告方辯護人開始發言。”
“這個法庭太過壓抑了,我們需要一點感性。”這是我的第一句話。
“首先從法律上駁回控訴方的第三點,既“對人類毫無異處”這句話,克羅斯總法第10條第3,4,5點都明確指出:驅除詭靈,就是為人類作出貢獻。在1978到1980年間,顧島一共驅除了9只詭靈,并且得到了公眾的認可才得以晉升的“輔探”,這足夠說明他的貢獻了。”
“ 再從道德與人性的角度來駁回。試想一下,作為人類,生活在身邊都是怪物的環境里。這時出現了一個貨真價實的小嬰兒或者是伙伴,你一定想要和他們一塊玩耍或者聊聊天。但是卻有一只怪獸要告訴你:”殺死他。”我想詢問一下在場的人,誰會去這么做?”
我審視了一圈控訴方的人,只有一個人站了起來,是12區的主探:
“殺了他不就喪失我們高貴的人性了嗎?會受到主的懲罰的!”
“太對了!這沒有錯誤,但是!”我指向了顧島,“他卻可以,這是不是足以說明他喪失了本性!喪失了詭靈的本性,即使他第一次執行任務時非常的痛苦,但是他有了今天的地位,這就說明了他或許真正從精神上成為人類了!至于他對克羅斯政府官員的傷害未遂,被理解為過渡期是完全可以被接受的。以上,是我對顧島的辯護!”
控訴方這次安靜的詭異。
又保持了幾分鐘這樣的寂靜后,大法官宣布:”下面進行審理第三項!也是最后一項,也是決定著顧島先生的去向的一項——站隊!”
站隊,顧名思義,就是聽審人員坐在你支持一方的身后。站隊人數則直接影響了每場案件的去向。
但是這次有點特殊,因為在開庭時就已經站好隊了,這使我和顧島的壓力倍增。
“倒計時5分鐘開始!”大法官開始了計時。
正當我不知怎么好時,顧島站了起來,用字正腔圓的聲調說道:”在場的同僚們,我們都很罪惡不是嗎?”
我聽到這熟悉的言語,抬頭看著這個少年如今已經堅毅的面容,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揚。
“我們都很罪惡
詭靈們屠殺人類,人類屠殺豬羊
我們還都無比的“正義”
宣傳生命是平等的,需要互相尊重的。
我們會“愿主保佑”
希望通過誓言和信仰
來磨掉我們罪惡的烙印。
但我們也會想家
想家人和朋友
這說明我們永遠沖刷不凈我們的本性。
而我們的本性才不是“人類”或者是“詭靈”,
而是夢中不會傷悲的音符,家的無盡溫暖。
不論怎樣,有可能今天是我在這世上待著的最后一天。
但我還是要說,請不要忘了我們的“本性”
而那,就是“愛”。”
……
隨著大法官那象征裁決的木錘重重落下,一切都結束了。
不,是一切都回到了本該有的樣子。
“鴻儒閣案件,由最后一項站隊系數6比5被告方得利正式結束!
正式賦予顧島先生在六個月觀察期后獲得準公民權利,并給予撤職處理。同時取消南晉辰的總探提名。”
我與顧島擁抱,勝利的眼淚涌出,他在那一天獲得了生的救贖,而我也不經意間——或許我已經意識到——救贖了自己,通過這個只有18歲的“詭靈”。
黃昏像夢境一般彌漫開來,彌漫在這座城市里,彌漫在每個角落,而這夢境的源頭正是這個懂得“愛”與“本性”的“詭靈”。
雖然還是有不小一部分人無法接受這個夢境,但是這沒有關系,時間會解決一切的。
這無疑是最好的結局,但是在生活回歸正常時,我還有一件事情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