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一般情況下,都講究個對等接待,但不只是級別對等,還包括職務對等。簡單講,就是正職對正職,副職對副職;正科對正科,副科對副科。
BR縣區級的公安局局長到隔壁省的縣區公安局,接待的人一定是當地縣區一級的公安局局長,這是職務對等。
再BR縣區級公安局局長到隔壁省的地級市考察,接待的人可以是地級市公安局的副局長,這是級別對等,都是副處。
當然了,肯定有例外。
...
在國內,一般情況下,都講究個對等接待,但不只是級別對等,還包括職務對等。簡單講,就是正職對正職,副職對副職;正科對正科,副科對副科。
BR縣區級的公安局局長到隔壁省的縣區公安局,接待的人一定是當地縣區一級的公安局局長,這是職務對等。
再BR縣區級公安局局長到隔壁省的地級市考察,接待的人可以是地級市公安局的副局長,這是級別對等,都是副處。
當然了,肯定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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