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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真實的武則天

歷史上真實的武則天

顏如舜若 著

  • 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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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06上架
  • 60865

    已完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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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污蔑的武則天:澄清殺女殺子缸決等謠言

歷史上真實的武則天 顏如舜若 6930 2022-12-30 19:29:52

  【被迫害的女皇:早期真相】

  很多人輕信封建史書污蔑武曌的各種莫須有事件,因此對武曌望而止步。

  封建禮教為了加深對女性的奴役,無所不用其極地迫害中國唯一的女皇,編造各種子虛烏有的謊言,尤其那類常人無法接受,令人感到殘忍畏懼,違背人倫底線的。

  我曾經問過某些人“為什么不喜歡武曌?”她們(都是女生)給出的理由竟然是“誰會喜歡殺死自己兒女的女人。”

  諸多子虛烏有的污蔑,甚至讓許多善良的人不愿意接近武曌,然而這卻恰好相反地顯露了他們觀念上的無知、幼稚。一方面,這些人看待一名政治家,不論政績,只關注幾人的死亡細節。另一方面,這些人竟然不加思考,相信毫無邏輯、違背常理的謠言。

  本來這幾個問題,鑒于先前已經有人整理,作者并不打算多做闡明,不過,就以上現象來看,仍有必要仔細闡明一番。

  (一)安定公主之死

  首次污蔑武曌殺女的史料《新唐書》記載:“昭儀生女,后就顧弄,去,昭儀潛斃兒衾下,伺帝至,陽為歡言,發衾視兒,死矣。又驚問左右,皆曰:后適來。昭儀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殺吾女,往與妃相讒媢,今又爾邪!由是昭儀得入其訾,后無以自解,而帝愈信愛,始有廢后意。”《資治通鑒》記載相似:“會昭儀生女,后憐而弄之,后出,昭儀潛扼殺之,覆之以被。上至,昭儀陽歡笑,發被觀之,女已死矣,即驚啼。問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適來此。上大怒曰:“后殺吾女!昭儀因泣訴其罪。后無以自明,上由是有廢立之志。”而最早的《唐會要》記載:“昭儀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殺之,上遂有廢立之意。”如果按照《唐會要》,武曌只是利用安定暴卒之事,并非直接殺人,但實際上,利用也沒必要,李治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相信,除非李治自己想要利用這件事情。《舊唐書》沒有明確記載,只是后面“史臣曰”突然冒出一句“振喉絕襁褓之兒。”推測為后人再版時添加。

  《新唐書》與《資治通鑒》的記載,細節描寫繪聲繪色,好像親眼所見,武曌殺女如入無人之境,高宗李治儼然智障兒童。這叫做層累的歷史造就。從《唐會要》、《舊唐書》到《新唐書》再到《資治通鑒》,原始記錄簡單,后來記錄復雜,時間靠后的記載多為后世附會,可信度低。

  所謂“武曌殺女”,仔細思考可以發現各種不合常理之處,簡直漏洞百出。第一,皇宮照看公主的人一定很多,任何人不可能找到機會下手。第二,高宗肯定不傻,不會不加懷疑相信王氏殺死公主。第三,當時的人不清楚細節,后世的史學家竟然寫得天花亂墜,簡直像寫小說,那么肯定純屬虛構。第四,王氏被廢晚于安定公主死亡時間一年,李治聲稱廢后罪證為“謀行鴆毒”,完全沒有謀害公主一項,兩者根本就是獨立事件。況且武曌借助確定的女兒死亡,謀取不確定的皇后之位,這樣劃算嗎?第五,即使王氏想殺李弘,不會想殺公主,如果殺人動機都不充分,那么武曌嫁禍王氏不會引起懷疑嗎?還有,駱賓王的《討武曌檄》,“弒君鴆母”這樣離譜的謊話可以編造出來,想象力卻沒有豐富到污蔑“武曌殺女”,因為唐代根本沒有“武曌殺女”這個謠言,直到宋代才有。所以,事實真相是,古代幼兒死亡率高,當然沒有任何殺人兇手,安定公主屬于正常夭折。

  (二)王庶人、蕭庶人之死

  關于“超自然現象”骨醉之死。最早的《唐會要》只字未提。《舊唐書》先有這樣一段記載:“永徽六年十月,廢后及蕭良娣皆為庶人,囚之別院。武昭儀令人皆縊殺之。”但是后面還有一段文字:“令人杖庶人及蕭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甕中,曰:令此二嫗骨醉!數日而卒。”同一人可以死兩次?簡直活見鬼了!《新唐書》還要滑稽地加上“反接”:“促詔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釀甕中,曰:令二嫗骨醉!數日死,殊其尸。”《資治通鑒》類似記載:“遣人杖王氏及蕭氏各一百,斷去手足,捉酒甕中,曰:令二嫗骨醉!數日而死,又斬之。”

  首先,這段令人毛骨悚然的記錄不是原創,而是改編自《史記》,歐陽修、司馬光等人竟然沒有版權意識,抄襲是要被“律師函警告”的!

  對于這件事情仔細分析,當然也是漏洞百出。第一,三者都提到了“數日而死”,先仗一百,然后去掉四肢,難道不會立即死亡?作為學生物的,我只想發一串滑稽。因為《史記》有一段記載:“曰:人彘,居數日。”《史記》沒提“居數日”到底死沒死,但是幸虧歐陽修、司馬光等人生理學常識欠缺,抄襲造成明顯錯誤,也就成為證偽的證據。第二,這件事情依然是層累的歷史造就,時間越靠后越偏離史實。關于王庶人、蕭庶人的死因,唐代野史與小說集《太平御覽·皇親部七》尚且沒有瞎編,只是記載:“武昭儀令人皆縊殺之。”后來的《新唐書》與《資治通鑒》純屬瞎編,而《舊唐書》則是被后世改動過,我們現在可以看到的《舊唐書》是明代版本。《舊唐書》先記載“武昭儀令人皆縊殺之”,接下來又記載“骨醉之死”。顯然,后面那段文字是后世添加的,前面的“縊殺之”才是真相。第三,武曌當時沒有必要也不敢這么做。對比《史記》呂雉殺戚夫人的記載:“太后遂斷戚夫人手足,去眼,倉耳,飲瘖藥,使居廁中,命曰:人彘。居數日,乃召孝惠帝觀人彘。”首先,當時呂雉貴為太后,已經掌握大權,可以有膽量這么做。再者,戚夫人行為太過囂張,呂雉的怨恨足以成為動機。反觀武曌當時的情況。首先,武曌剛剛成為皇后,高宗還好好活著,處理事務必須考慮高宗的感受。而且,外朝蠢蠢欲動的權臣,如果知道武曌做了這些,可以立即聯想到漢朝的事情,認定武曌野心很大,早早處理了武曌。再者,王、蕭二人早已失寵,武曌對這二人沒有多大仇怨。因為后人知道武曌效仿呂雉臨朝,甚至超越呂雉稱帝,所以要把同樣的事情附會給武曌。第四,駱賓王的《討武曌檄》沒有提及此事,不過,有人猜測“弒君鴆母”的“鴆母”可能是指國母王氏。雖然《舊唐書》記載縊殺,但是作為外臣不會清楚細節,畢竟賜死不是縊殺就是鴆殺,駱賓王這句“鴆母”,反而側面印證沒有“骨醉”。

  (三)李弘之死

  據說這個誤解相對較少,畢竟肺結核病人難道需要非病理死亡?

  明確污蔑李弘死于非命的只有《新唐書》記載:“上元二年,從幸合璧宮,遇鴆薨,年二十四,天下莫不痛之。”這次,就連《資治通鑒》也沒敢明確造謠:“己亥,太子薨于合璧宮,時人以為天后鴆之也。”而《唐會要》和《舊唐書》客觀記載李弘病逝:(上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薨于合璧宮倚云殿,五月五日,贈謚曰孝敬皇帝。——《唐會要》)(上元二年,太子從幸合璧宮,尋薨,年二十四。——《舊唐書》)

  李弘死后第一時間,高宗頒布詔書《賜謚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明確指明李弘病逝。李弘的真實死因,高宗肯定清楚,難道還能因為畏懼武曌,不敢指明兒子遇害嗎?簡直笑話!

  李弘非正常死亡的記載,最早出現在肅宗時期的《唐歷》:“弘仁孝英果,深為上所鐘愛。自升為太子,敬禮大臣鴻儒之,未嘗居有過之地。以請教二公主,失愛于天后,不以壽終。”這個“不以壽終”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腳。兩位公主沒有任何政治威脅,挑選兩位駙馬出降就可以了,雖然駙馬出身無需顯赫,像這種皇室政冶犯的后代,參考李世民出嫁聞喜縣主李婉順,武曌完全沒必要這么小氣,因為這樁小事跟親兒子過不去。

  有人認為駱賓王的《討武曌檄》“弒君鴆母”,“弒君”指的是李弘,或許駱賓王開啟了這種污蔑的苗頭,但畢竟不是確切記錄。況且,檄文通常空有華麗文筆,許多語句沒有事實依據。比如《討隋煬帝檄文》的“而蘭陵公主逼幸告終”,污蔑楊廣強間妹妹蘭陵公主。

  還有人通過《閻莊墓志銘》這段記載非要認定李弘被殺:“豈意彼蒼冥昧,福壽徒欺,積痗俄侵,纏蟻床而遘禍;浮暉溘盡,隨鶴版而俱逝。上元二年從幸東都,其年九月廿一日,遇疾終于河南縣宣風里第”......墓志銘的含糊其辭,當然不是為了掩蓋李弘被殺閻莊被滅口,而是閻莊因被傳染肺結核而病死。

  總結的說,這種謠言同上兩則,依然漏洞百出。首先,早期史料可信程度更高,高宗親口指明李弘病逝,《唐會要》、《舊唐書》也說李弘病逝,而稍晚的《唐歷》與《新唐書》純屬污蔑。再者,如果李弘死因有異,高宗不會不產生懷疑。第三,古代的肺結核病人,一定無法戰勝結核桿菌。第四,即便不考慮武曌作為母親的感情,殺死李弘完全沒有好處。病嬌李弘繼位,相比李賢,武曌當然更有機會臨朝稱制。第五,“以請教二公主失愛于天后”這個理由過分牽強,完全不合理。總之,武曌沒有任何謀殺李弘的可能性。

  (四)李賢之死

  雖然李賢謀反坐實,即使被殺也無可指摘。比如李世民殺李祐,李隆基殺李瑛、李瑤、李琚。皇帝賜死謀反的皇子,這類事件太多,就算有冤,也沒人因此詬病殺死兒子的皇帝,只說皇帝受奸佞蒙蔽。但是,仔細分析一番,李賢被武曌賜死的可能性依然較小。

  在此之前,還需說明一點的是,李賢謀反之事屬實,并無冤情。當時高宗在世,如有冤屈,不會不加懷疑。私藏甲胄不像私藏巫蠱所用的人偶,可以搜查時順便誣陷。數百甲胄需要通過長時期、精密謀劃、分批幾次、隨其它物品夾帶進太子府。由于李世民做到成功政變上位,李唐后代爭相效仿。李賢私藏甲胄,就是為了發動政變。至于政變目的,肯定不止針對武曌,既然李賢決定反對母親,與高宗的父子關系也會破裂,如果政變成功,高宗只能為太上皇,李賢自己繼位。與后世史書記載截然不同的是,李賢作為太子絕對沒有那么優秀。殺明崇儼已經算犯罪了,按照中國古代的價值觀

  此外,再談談《黃臺瓜辭》的附會,以及韓國夫人之子的謠言。《黃臺瓜辭》不僅是一首打油詩,而且涉嫌抄襲陶淵明《歸田園居·其三》。唐代貴族的平均作詩水平,可以參見《奉和圣制游石淙山》系列,通常被認為不如李賢出色的兩位弟弟李顯、李旦,以及武姓諸王,措辭、格律都遠高過這首《黃臺瓜辭》。李賢曾經注解《后漢書》,文化水平當然不低,怎么可能作出這首涉嫌抄襲的打油詩?再者,這首詩竟然出自《新唐書·承天皇帝傳》由李泌舉例時說出,而且肅宗當時的反應是沒有聽說過。但在所謂的原作者《新唐書·章懷太子傳》沒有收錄。更何況,“一摘”?唐朝前期沒有污蔑李弘被殺的謠言,“二摘”?李賢活著竟然預言自己被殺。詩中談何“一摘”、“二摘”乃至“三摘”?可見這首詩或由李泌偽作,或者純屬后人附會。還有關于李賢為韓國夫人武順所出的謠言,如果武順與李治相好早在永徽年間,甚至誕下子嗣,那么被李治收入后宮,當然對武曌地位穩固更加有利。李世民后宮的貴妃韋珪嫁過人,韋珪堂妹韋尼子也在李世民后宮為昭容,唐代向來不以這種事情為恥。

  關于李賢的死因,依然時間越靠后的記載越傾向于抹黑、污蔑武曌。最早的《唐會要》只記載到:“廢為庶人,幽于別所。”處停止,沒有記載死因。《舊唐書》則天本紀記載:“庶人賢死于巴州。”以及后面記載:“令左金吾將軍丘神勣往巴州檢校賢宅,以備外虞,神勣遂閉于別室,逼令自殺,年三十二,則天舉哀于顯福門,貶神勣為疊州刺史,追封賢為雍王。”如果按照《舊唐書》的說法,武曌只是令丘神績去檢查李賢思想改造狀況,但是丘神績行為過激,造成一次意外。到了《新唐書》明確記載武曌逼殺李賢:“殺庶人賢于巴州。”以及“詔左金吾將軍丘神勣檢衛賢第,迫令自殺,年三十四。”仍然按照上面屢次說明的一個原則,歷史的層累效果,以及宋代史學家一貫抹黑武曌的傾向,出現時間越晚的記載,可信度越低。

  之所以稱李賢被武曌賜死的可能性較小,很重要一個原因是,李賢死時,庶子李素節、李上金依然活著,并且隨后被改封澤王,許王。(文明元年(684年)三月,庶人賢死于巴州......四月,改封畢王上金為澤王,葛王素節為許王。)直至六年后(690年7月)才被殺。即使完全出于政治安定因素,不考慮作為母親的感情,武曌怎可能先處理親兒子,反而暫且不處理威脅更大的庶子。還有人因為武曌對丘神績的事后處理過輕,從而認定丘神績的行為受武曌指使。既然那些人已經認為武曌處心積慮到可以殺死親兒子,那么干脆殺掉丘神績豈不更有利于洗脫嫌疑?在廣元木門寺至今存留李賢被貶經過時的曬經石,并有對應的一首詩“明允受謫庶巴州,身攜大云梁潮洪,曬經古剎順母意,堪嘆神龍云不逢”(其實,這首詩的文化水準也能側面印證黃臺瓜辭純屬偽造)。李賢被貶時帶著佛經,或可能出于武曌的安排,這說明武曌當時沒有放棄教育李賢的希望。而李賢的表態,也說明這時李賢也已經后悔對母親犯下的錯誤。在這種形勢下,李賢對武曌完全不構成政治威脅。因此,武曌根本更沒有必要殺死一名對自己完全沒有威脅的親兒子了。

  歷史上,統治者派人去監察廢太子,其真實的意愿并非是要逼令自殺。同樣還有一件事,印證了史學家們雙標式抹黑武曌。漢景帝也曾讓郅都審查廢太子劉榮,導致劉榮義憤自殺,竇太后表示惋惜,漢景帝甚至還為郅都辯護。但是《史記》、《漢書》卻完全沒有把劉榮之死說成是漢景帝的意愿。《史記》明確說明劉榮“既而為郅都所訊,懼而縊死。”而武曌讓丘神績去監視李賢而造成李賢自殺,卻被污蔑成親媽殺兒子。

  (五)關于一些親戚、姻親之死

  這其中包括被武曌所殺的成員,也有部分純屬污蔑,以下按照事實進行分析。

  一方面,對于一名皇帝而言,在皇權斗爭中,殺親戚和姻親都是正常操作。遠的先不提,李世民殺死兄弟侄子,李隆基屠殺多名親戚上位。但總有人熱衷于雙標,對女人同樣的行為著重強調、嚴加批判。另一方面,封建史學既然可以污蔑武曌一兩條事件,就可以污蔑更多條。前面相對簡單的事件雖然得到了澄清,但仍不足以闡明真相,對于其它事件,還需得持理性、冷靜態度進行分析懷疑。

  許多人認為李重潤、李仙蕙、武延基因為議論二張而被賜死,這未免把武曌太過昏庸化了。《舊唐書》明確記載:“太子并自縊殺之。”李仙蕙墓志銘明確記載死于難產。歷史研究本應以墓志銘為準,可有些人還是找尋各種理由,偏不相信。至少,武曌不會輕易殺死李重潤,畢竟李重潤的嫡出皇長孫身份非常重要,殺之動搖繼承順序。再者,除非謀逆言論,武曌從不因言殺人。況且自從神功元年(697年)結束酷吏政治,武曌沒有再殺過任何臣子甚至李唐宗室。總之,這幾個孫輩的死因,或許武曌提醒李顯教育子女,但是李顯教訓過重直接逼死。或許由于別的原因而死,但被后世強加附會成武曌所殺。

  近期出土的薛紹墓志銘明確記載:“會兇臣薛懷義、周興等用事,倉卒遇害。”根據歷史批判方法,當碑文與后世文獻發生沖突,應以碑文記錄為準。所謂正史中提及“餓死”給留全尸需要一定時間,而墓志銘指明“倉卒遇害”。雖然武曌作為女人可以成為女皇,但在男權制大環境中,女兒終究與兒子不同,不必看成政治威脅。哪怕薛紹的兄弟謀反,只要薛紹沒有謀反,看在太平公主的面子,也足以留他一命。武曌肯定希望太平公主生活美滿,絕不可能主動拆cp。還有,關于太平公主的再婚,武曌對待武氏諸王已經足夠優厚,完全沒有必要利用女兒婚姻作為政治結盟,無非只是選一個不容易再被謀反牽連的配偶。從墓志銘來看,薛紹之死的具體始末可能如下:薛懷義與薛紹的關系唇亡齒寒,即便薛懷義智商低到火燒明堂,也不至于想殺薛紹,所以真實情形應該是,薛懷義與薛紹發生過口角沖突,或許一氣之下揚言要殺薛紹。周興知曉后為了討好薛懷義,將薛紹拘至麗景門殺死。由于事件發生過分倉促,等太平公主和武曌發現時想要補救,已經來不及了。

  不過,對待兒媳和女婿終究不同。關于趙氏、劉氏、竇氏三人的事件,武曌不是氣量小不能容人,也不是給兒子們臉色看,而是冷靜、理性的政治操作。七世紀的封建社會,恰恰妻子影響力足以大過長輩。比如:玄武門事變前長孫皇后給予李世民很大助力,李隆基策劃政變時元后王氏也提供過幫助。當時的政治環境,兒子身邊存在挑撥離間的女人,對婆母足夠造成巨大損害。武曌甚至是出于自我保護,才要殺人。李顯元后趙氏,或許只是普通方式賜死。又或許武曌本不想殺她,所謂的關禁閉但是給她米糧柴火,只是為了讓她學會體驗平民生活,但是趙氏居然不會做飯直至餓死。這樣本意是好的諄諄教誨,居然又被某些抹黑分子說成是虐殺。李旦的劉妃、竇妃,罪名不會像筆記小說里寫的被宮女嫉妒誣告,因為筆記小說把宮女寫的有名有姓細節豐富一看就知道真實性不高。二人之所以會死,肯定是做了對武曌的統治地位更危險的事,比如她們很可能站在自己丈夫的角度說出要求李旦向武曌奪權的話,這樣的話哪怕僅僅是說出口在古代也叫做謀反。所以,因罪遭誅,被賜死后沒有高檔葬禮,隨便找地方埋了,才會被后世認為尸骨無存。有人拿這些事件指責武曌,其實哪怕封建時期平常家庭的婆母,也有權力整治家風吧?

  還有人以為武曌謀殺姐姐韓國夫人武順,哪怕對武曌極不友好的《新唐書》與《資治通鑒》也沒有說明武曌殺姐。自西周以來,經常出現姐妹倆嫁給同一人的現象。為了穩定家族利益,共侍一夫的姐妹非常團結,那些所謂的姐妹之間因嫉妒爭風吃醋,純屬現代宮斗劇情節,在古代根本不可能存在。李治作為皇帝,必定還有其她女人,如果李治與武順關系屬實,這種關系完全有利武曌。況且,武曌曾經母女四人相依為命,肯定更加愛重原生家庭的親人。哪怕不考慮親情,如果因為嫉妒就要殺對自己地位穩固有利的情敵?這是戀愛腦還是傻?武曌肯定不是戀愛腦更不是低智商。另外,武順之死與武曌無關,還可以從武曌與榮國夫人楊氏的關系側面得到印證,楊氏生前與武曌沒有任何芥蒂,武曌后來經常作詩感念母親教導,稱帝后甚至立碑紀念。楊氏作為二人共同的母親,如果長女之死與次女有聯系,那么楊氏與武曌的關系肯定不會維持良好狀態。順陵碑文記載楊氏早年宣言:“當使惡無聞于九族,善有布于四方。”說明楊氏三觀正,是非分明。而武曌與母親楊氏一直維系著親近的關系,這也證明武曌并未做出讓楊氏無法接受的“使惡有聞于九族”的事情。武順逝世時年紀超過四十,很有可能是病死。武曌既然沒有做過任何讓楊氏看來“使惡有聞于九族”之事,那么武家其他人如果做了非常惡劣的事,楊氏不會為他們辯護。如果賀蘭敏之的罪行屬實,楊氏也根本不會袒護他。武懷運、武惟良之前本就因貪污被貶過一次官,關于魏國夫人賀蘭氏、武懷運、武惟良涉嫌投毒的事件,本就有邏輯漏洞,因為去皇宮內很難攜入毒藥。如果這些事不是宋人為了抹黑武曌時順便抹黑武曌的親戚而編造,而是本就有的事,那就在律法上恰恰不會是無罪的,所以高宗和武曌必須依法公正處理。

  (終)

  許多人誤以為因為武曌是女皇,所以一生處心積慮、心狠手辣,這是非常深的誤解。應該說,我們之所以看到武曌的種種污名,是因為武曌后來做了皇帝,前期事跡才被惡意涂抹。

  ——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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