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他的時候,我想到了“快樂”二字。那是關于肌體外貌產生的靈魂感應。這種感覺一直存留在我的身體里,叫我無法面對普通的生活。我去QQ音樂尋找類似的快樂,直到他摸著門道來找我,我才發(fā)現:我依然愛慕他。
他衣著單薄,在這炎熱的夏天里,倒是屬于睿智的打扮。我應該給他加分,而不是蔑視他的尋求。他千里迢迢趕來找我,臉蛋汗?jié)窳耍悬c紅潤。我很驚詫他的行為:“手機上為什么沒能先說好?”他說:“即使手機上先說好,也一樣要花時間和精力來到你的面前啊!你覺得呢?”單薄的衣裝里,他的軀體豐滿而滋潤——因為可以看見我啊!他瘦瘦的個子,有一米八五。我愣住看他,他也愣住看我。但是,時間跳去了我們旁邊的常青樹里,不讓我們發(fā)覺。我沉默不語,他笑著讓我牽住了他的手。我們擁抱了一會兒,但站立的姿勢沒能讓我們接上吻。也許時間老人略感掃興,就繼續(xù)一秒鐘一秒鐘地跳轉了。
我住在山的這一邊,他認為我家挺富裕。他家距離我家一百五十千里那般遠,我覺得同城真好。
“天人兩隔”的矛盾拉遠了我們的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