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下午我在房間收拾東西時,無意間在沙發的角落發現一本書,書的封面已被歲月抹上了一層厚厚的塵土。于是我撿起來,輕輕翻開了第一頁,右下角的幾個歪歪斜斜的字立刻吸引著我的眼球,那一刻我感覺眼睛睜的比自己腦袋還大,那可是我多年前的筆跡啊!只是那個時候還沒有網名,所以還是規規矩矩寫了我的大名。哎!遙想當年本人翻箱倒柜都沒找到,原來你就在這里啊!“本人于2004年5月購買于新華書店”,或許這個古老的習慣記法只有我還保留著了,也就是從那一天起我有記日記的習慣了,書找不到了,怎么辦,我在日記中寫道:“我的房間里今天出現了鬼,穿白衣服的,頭發很長,沒有腳,飄走的時候還偷走了我一本書”,現在看來當時真是傻的可愛,我一定是把那鬼描述成女鬼了吧。搞的自己那陣子每晚臨睡前要把頭探到床底,生怕半夜有什么東西出現,隱約作聲。
這個我所認為的好習慣沒多久就給沒了,原因有兩個,一是我那時我是成年人了,二是我開始學習了哲學。這是好多年的事了,現在想起來覺得很好笑,再看那筆跡,怎么越看越是順眼,難不成自己的審美觀變了,還是自己有穿越的傾向,難怪前幾天朋友讓我改改個性簽名。
待我醒來已經是下午五點,還是那個姿勢,捧著書,只是感覺腿腳有一些酸麻罷了,伸手拿了塊抹布,輕輕拭去封面的灰塵,夾雜著發霉的味道彌散到空氣中讓人幾乎窒息,此時再也聞不到書的那種芳香氣息了,簡單的說,沒那感覺了,終于相信自己好久沒有看書了。
想起前段時間朋友夸我記憶好,你看,這些瑣碎的記憶無非是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現在很少有人買書了,什么雜志啊小說啊,一點百度搜索一切盡收眼底,哪里還要心疼銀子,驅車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