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毛最近似乎閑得發慌,一直要逼她承認一件事。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對于愛情,她早已沒有以前那么強烈的期待了。或者說,比起追逐所謂的愛情,她更珍惜當下她和他之間那種美好的感覺。她不想破壞。
卷毛翻了翻白眼:總有一天你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好啊,她承認,但然后呢?喜歡分三千六百五十五種。她喜歡他,就像喜歡春天的風,夏天的雨,天上的星星,稻田里的魚。如果有一天,師兄有了女朋友,她不會難過,她會笑著祝福他的。
卷毛:你確定你真的不會難過?
為什么一定要逼她呢?林蔓抬頭,看著天花板。這人真過分,天花板才是她最好的小伙伴。
可是她有什么辦法?
卷毛:所以你們打算一直這樣曖昧下去嗎?
曖昧?
卷毛:你不覺得你們之間很曖昧嗎?
有嗎?曖昧嗎?
她摸了摸鼻子,他們偶爾聊聊天,朋友圈互動一下,這些年除了校慶那次,面都沒再見過。
這是曖昧嗎?
去他個皮皮蝦,她不承認!
-
卷毛特意寫了一篇《做作女子》,興致勃勃地送給她。
“你是真的閑得發慌……”林蔓無語了,“你的書寫完了?”
“沒有。”
“那你在干嘛,我還等更呢!”
卷毛的《惘書》寫了一年,至今沒有寫完。一心二用實在有些困難,他暫時合上了電腦。
“哦——”卷毛迅速地轉移了話題,“你的寫得怎么樣了?”
“嗯?你說哪本?《霜華吟》、《時光之里》還是《許你晴天》?”
“……”卷毛翻了個白眼。
“最近沒有靈感啊,一個字都沒更。”她攤攤手,有些無奈。
“那么你的靈感也太矯情了。”
其實寫書應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筆下的世界,是夢境的折射,很多屈從于現實生活的妥協,在故事里都能得到拯救與釋放。
卷毛把它當成目標,他希望能趕緊寫完它。但對林蔓而言,那更多只是一種很快樂的消遣方式。所以一個個故事拖了三年又三年,等不到結尾。
電光火石之間,她突然產生一個奇妙的念頭——
她想寫一本書,認真地寫完它,寫完之后親手送給他。
其實,都是借口。
她只是,想見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