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為什么寫小說
我曾想過如果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我該如何回答。現在,我有了答案。因為自由。
很多人應該都知道“我的世界”吧。在創造模式中,我就是上帝,我可以讓事物按我想要的規律發展。寫小說也一樣。先構建出一個世界,然后在這個世界中進行任何你想要的創造。
在你的小說里,給予人物生命的,不是他們的母親,而是你。因此你手中捏著書中所有人的命運,你擁有主宰一切的能力。你想讓誰在什么時候死,就讓誰在什么時候死;你想讓誰在什么時候遇到什么事,就讓誰在什么時候遇到什么事。小說里可以發生真實世界發生的事,也可以發生真實世界發生不了的事。你可以令小說中的某個人物去得罪現實生活中你不敢得罪或是得罪不了的人,也可以讓人物愛上你愛不到的,求而不得的人。
在這里,人死可以復生,時間可以倒流,世界可以毀滅再重建,幾萬年可以短短幾筆代過,而幾秒則可以被放大到幾千字。人可以居住外星,也可以探索地心,甚至可以進出黑洞;動物可以進化,也可以雙腿站立,可以和人類平起平坐,也可以開口說出任何一國的語言;非生物可以被賦予生命,生物可以變成非生物;時間可以具像化,空間可以抽象化。
這里就是你為所欲為的場地。任何事物可以遵循牛頓三大定律,也可以遵循各種守恒定律,甚至可以都不遵循。一切都跟著你的思維走,按照你的想法發展,而故事里發生的所有不管是你想在現實生活做的,卻因為各種原因而不得不放棄的,還是根本沒辦法完成的事,你都不用負任何責任。
這里,是一個平行時空,是一個真實與虛擬混雜的時空,是你的意志所拼接組合起來的時空,而你,就是這個宇宙的上帝。
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