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三司能與中書、樞密院分庭抗禮,三者面君頻率幾乎一致。
趙匡胤當政,往往親自過問財計,三司使多是擺設,取旨行事而已。
趙光義又是另一個極端,倚重三司使的同時,惟恐其尾大不掉,更替頻繁,幾度廢立。
趙恒登基之初,因為河北、河東、陜西戰(zhàn)事,三司權利得以飛快膨脹,后又因連續(xù)七年大興土木,坐實計省之名,也就是袖珍版的尚書省六部。
趙恒并不想限制三司權利,至少現(xiàn)在不想。
本來,國家大事即便得天子首肯,仍需按部就班的赴中書、樞密院、三司走流程,詔書等公文必不可少。
中書雖有決策權、施政權、中下層文官人事權,具體行政卻由百司、州縣去完成。
樞密院境地相仿,有決策權、調(diào)兵權、中下層官人事權,卻不掌軍。
二者均無行動力,還有御史臺、三班院、審官院、吏部流內(nèi)銓掣肘人事。
三司則完全相反,即是決策部門,也是行政部門,甚至設有自我監(jiān)察機構,可由天子面授機宜而行事,無須制詞授閣門宣讀,學士院也就不制書,中書則無處署名……
趙恒早已習慣一言堂的便利,不愿輕易放手是一方面,不愿留下一個爛攤子則是另一方面。三司需要限制,但絕不能是現(xiàn)在。
他于二月十五日自亳州抵京,本想齋宿于玉清昭應宮集禧殿,卻受累于光教院所上案牘,直至次日丑時中,仍然無法入睡。
三司內(nèi)部混亂遠超預期,文書賬薄稽核尚未過半,紙面上差額就已高達四十萬緡,經(jīng)倉、庫、場、務等儲存之地再過一遍手,天知道還要添幾分損耗!
更別說鹽鐵兵案這種要害部門的胥吏為了生存,常年染指諸州衙吏遷補事、本司官吏功過事,錢撈的不多,影響十分惡劣。
還敢在亡、逃、絕戶等無主資產(chǎn)上動手腳,若無地方配合,絕不可能成事。
諸如此類,數(shù)不勝數(shù)。
真要是一把火燒了,也就死無對證。
他忽然熄了殺人之心。
京畿胥吏過萬,能殺多少?
追回贓款,防微杜漸,或許才是唯一可行的方案。
先是,一道口諭震驚中外:“有司鞭笞所部罪吏三十以下者,無須奏聞。”
在此之前,在京百司主官無權鞭笞所部獲罪胥吏,必須取旨行事,可一任主官任期多在兩年,誰愿意去討那個麻煩?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公事而已,犯不著……
然后,以劉緯權三司度支副使、管勾中央銀行、籌置泉州市舶司。
接著是追贓。
許人自告,補贓不咎,仍可據(jù)等次入籍三班院。難以為繼者沒其家資充役,無子妾出民為妻。舉告他人者,取被舉者十分之一補贓……
于是,京畿躁動銷聲匿跡。
二月二十八日,三司文賬審核告一段落,光教院錄得賬面收入三十五萬緡。
也就是說,三司錄得一百八十萬緡的虧空,這還沒算倉儲損耗,那是另一撥人,多為趙恒親信,許其自查自糾。
是日,三司使林特詣崇政殿請罪,長跪不起。
趙恒親自下殿攙扶:“卿無須自責,換誰坐鎮(zhèn)三司都不可能受困于案牘,卿與丁謂這七年兢兢業(yè)業(yè),朕會不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朕登基十八載,年沒十萬緡,也在意料之中。”
林特得丁謂提點,知道三司早晚會有一劫,一直潔身自好,慌而不亂:“臣有愧,今只追回八十三萬緡,另有四十萬緡無處追討,余在籌集中。”
趙恒擠出一絲苦笑:“官吏各占幾何?”
林特膽戰(zhàn)心驚道:“幾乎各半。”
趙恒搖頭輕嘆:“還真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年年效仿今日,豈不是官不聊生?”
林特汗流浹背:“臣竊以為,來年斷不至于。”
趙恒不以為然:“按下葫蘆浮起瓢,難啊!”
林特不敢再辯,問:“光教院傭金如何給付?”
趙恒冷冷的道:“該多少是多少,凡無贓可追者,奪其生前所賜,罷其蔭庇,以誡后人。”
……
四月初一。
劉緯上《泉州市舶司暫行條例》。
抽解條例與廣州、杭州、明州市舶司基本一致。
但博買條例大幅度偏向海商,明確規(guī)定禁榷的貨物博買不得不低于貨主毛利三成,非禁榷貨物的博買不得低于三年均價、不得超過貨主所攜貨物三成。
并將貨物成色的等次界定交由海商共同完成,人口貿(mào)易之外,無任何種類限制。
我之禁,許進。
彼之禁,許出。
最具爭議的是泉州港十年運營權整體拍賣。
市舶司僅僅負責泉州港基礎設施建設、日常溝通、貿(mào)易公證,抽稅、博買之外,不做任何干涉。
十年期滿,由雙方根據(jù)年利潤商定續(xù)約事宜。
如果不是“蕃人從宋刑統(tǒng)律”這一條例,文武百官會以為是蕃商入朝。
與廣州市舶司爭利之疑,也是百官詬病之處。
劉緯嗤之以鼻,早干嘛去了?
如今的市舶司之利,廣州一家獨大,占去九成,明州、杭州市舶司共占一成。
再說,廣州市舶司的文書、賬薄尚待稽核,不排除把都磨勘司、都憑由司那群“能吏”派去廣州。
劉緯翻來覆去就一句話:“利益最大化”。
十年之利、一朝給清,最讓趙恒心動,左藏庫再也不用今日五十萬緡錢、明日三十萬匹絹的周借。
經(jīng)過一個月的商討、妥協(xié),《泉州市舶司暫行條例》刪刪改改,還是通過了。
于是,敕行十八路,冬至拍賣泉州港十年運營權,并代理市舶司抽稅、博買之外等非官府職能。
人窮志短固然是原因之一,西北局勢的突變也有催化作用。
知秦州張佶上奏:吐蕃宗哥部李立遵、唃廝啰聚眾十萬,侵犯寨城,恐謀入寇。
張佶奏疏有二,一言事,一告罪。為防吐蕃卷土重來,他新置兩水寨于大洛門,未請旨而行事……
趙恒無心虛禮,令張佶繪圖呈奏。
沉默近百年的吐蕃卷土重來,誰也不敢小覷。
于是,寇準拜樞密使,但他沒能阻止秦州局勢惡化,反而使宗哥族李立遵坐大。
張佶挫宗哥部來犯在先。
李立遵、唃廝啰、溫逋奇等吐蕃部族聯(lián)軍不再做南下之想,遣使上疏,請給爵命俸祿,口口聲聲要討黨項。
趙宋君臣不可能不知道擁兵十萬對吐蕃意味著什么。
張佶奏請拒絕,以免吐蕃借機壯大。
但涇原路駐泊都鈐轄、知渭州曹瑋認為應該以吐蕃遏制黨項,并請授李立遵為節(jié)度使。
寇準再登樞相之位,正是意氣風發(fā)之時,深以為然,信以為真,力排眾議,要錢給錢,要官給官。
王旦、向敏中一肚子不滿,卻又畏懼寇準資歷,敢怒不敢言。
被趙恒委以牽制寇準重任的王嗣宗倒是站在張佶那邊,被寇準噴了一臉口水。
李立遵不僅心想事成,還有意外之喜。
寇準將主張派張佶和安撫派曹瑋對調(diào)。
曹瑋領英州團練使、知秦州兼緣邊都巡檢使、涇原儀渭州鎮(zhèn)戎軍緣邊安撫使,別鑄安撫使印給之。
開疆拓土、積極進取的張佶改任邠寧環(huán)慶鈐轄。
誰升誰黜,一目了然。
再也沒人嚷嚷: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劉緯未歷州縣,難有發(fā)言權,一頭扎進中央銀行,專心條令草擬和“錢券”發(fā)行事宜。
這也是趙恒詳細考察“益州交子”一事之后的期望。
但整整四個月過去,中央銀行和錢券仍然無聲無息。
難道是陪蕭紹宗把正事耽誤了?
林特就此應召:“中央銀行和錢券的試行條例初稿已成,劉緯組織胥吏做過幾次發(fā)行模擬,有些地方不夠完善。”
趙恒失笑:“自己把自己難住了?”
林特道:“一錢當四錢用,全在一個信字。容不得半點疏忽,稍有不慎,全盤皆廢。他是真用心了,從未過問其它事,也就請臣往延州派了四隊打井匠。”
趙恒欣慰、無奈各半:“成天操著宰相的心。”
林特道:“陛下英明,他最近下衙,都會去張齊賢府上坐一坐,據(jù)說是在請教陜西緣邊局勢。”
趙恒忽然沒了說笑興致。
張齊賢身體每況愈下,似乎熬不過今年,李繼隆之后的又一國之柱石不支,王旦也已老邁,寇準能挑起大梁?
趙恒深表懷疑。
……
十一月初十。
劉緯上《中央銀行暫行條令》和《錢券試行條例》,并將第一刀砍在自家四海銀行頭上。
凡商業(yè)銀行必須以風險等級繳納存款準備金,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不等,存貸率、良率必須上報中央銀行。
錢券則是存款準備金的出給方式之一,總面值為一百八十萬緡,單張面值為一百緡、二百緡、五百緡、一千緡,暫不在民間流通,僅供商賈行商之便,但可在各路轉(zhuǎn)運司無損通兌,各路轉(zhuǎn)運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絕、漂沒,錢券亦可抵扣繳納中央的稅賦。
……
冬至。
海商、榷商云集京師,共襄盛舉。
誰也沒能拔得頭籌,泉州商會橫空出世,以出資比例決定話語權,推舉社首、理事、監(jiān)事之后,詣東華門陳情,以兩年往返為由,請將泉州港運營期限改為二十年。
趙恒詔可。
有人乘興而來,有人敗興而歸。
錢券遂遭搶兌,并有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的漲幅。
百官、海商均有增發(fā)錢券之請。
但為趙恒婉拒。
錢券增減由左藏庫、內(nèi)藏庫盈余決定,任何人不得更改。
國家盈余漲一分,錢券增發(fā)一分。國家盈余降一分,錢券銷毀一分。
錢券面值聞聲再漲,溢價一成。
大中祥符八年,正旦。
劉緯拜翰林學士、出知泉州、兼福建路轉(zhuǎn)運使。
王旦、向敏中、寇準皆無二話。
紙畫的一百八十萬緡,不僅換成了真金白銀,還有溢價……
滿朝文武,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