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終于來到了公元1142年,按照趙構的意愿秦檜與萬俟卨加快了結岳飛一案的進度。萬俟卨在秦檜的授意下給給岳飛羅織了三條罪名。
一、坐擁重兵,于兩軍未解之間,十五次被受御筆,并遣中使督兵,逗留不進。
二、及于此時輒對張憲、董先指斥乘輿,情理切害;又說與張憲,董先,要蹉踏張俊、韓世忠人馬。
三、及移書張憲,令“措置別作擘畫”,致張憲意待謀反,據守襄陽等處作過。
第一條罪名是指控岳飛在公元1141年正月發生的淮西之戰時故意不去支援張俊和楊沂中從而致使宋軍的濠州之敗。
第二條罪名是指控岳飛在淮西之戰后當眾發出對宋高宗和友軍大將的不滿言論。
第三條則是指控岳飛勾結手下心腹將官張憲準備謀反。
咱們姑且放置第三條罪名不論,先說前兩條。淮西之戰時張俊為了獨攬戰功將岳飛“婉拒”在舒州境內。而當岳飛得知宋軍在濠州兵敗的消息后,完顏宗弼已經率領金軍撤退了。說岳飛故意領兵逗留不進就是在用張俊在戰場上犯下的錯誤來懲罰岳飛。
而第二條罪名則是淮西之戰后岳飛因心生不滿發出:“國家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的言論。并且由于張俊和韓世忠所率軍隊作戰不力致使金軍全身而退,所以岳飛在戰后只是單純的發了幾句牢騷。而對這第二條罪名,董先曾親至大理寺為岳飛辯護,力證并無此事。所以第二條罪名事實上也并不會置岳飛于死地。
而最后我們要說一說第三條“莫須有”的罪名了,在毫無真憑實據的前提下,僅憑主觀臆斷就判定岳飛勾結張憲、岳云謀反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所以從根本上看,岳飛在趙構的心目中只不過是讓自己更加安穩的坐在皇位上的政治工具而已。
如今紹興和議已經達成,而“必殺飛,始可和。”作為達成和議的條件之一。岳飛就像被用完的工具一般被趙構輕易的隨手“丟棄”。
所以萬俟卨在給岳飛羅織罪名后便強迫岳飛簽字畫押。此時在獄中備受折磨的岳飛已經陷入了輕度的昏迷狀態。萬俟卨趁著岳飛陷入昏迷后,派人輕易的在岳飛的手指上涂上朱砂后在判決書上按下了指印。
發生在大理寺內的千古冤案就此畫上了句號。
萬俟卨將這紙見不得人的判決書交給秦檜后,秦檜則選擇在深夜潛入皇宮覲見趙構。
趙構看完秦檜呈上的判決書及判決結果后,微微點頭,接著他提筆對判決結果稍稍作了幾個字的修改。
此前大理寺的判決結果為判岳飛重杖處死,張憲絞死,岳云流放。
而經過趙構的修改,最終判決結果為岳飛特賜死,張憲、岳云一并處斬。而趙構將這一“重任”交給了自己的心腹大將殿前都指揮使楊沂忠。
趙構是“仁慈”的,他賜給了一生都在為守護國家和朝廷征戰的岳飛一杯毒酒,從而使岳飛免于被重杖處死的痛苦。
趙構又是狠毒的,他將本來免于死罪的岳云送上了斷頭臺。因為他明白斬草除根的道理。
公元1142年1月27日,大宋將星岳飛終于是走向了他生命的終點。
臨安大理寺內有一處小亭子,楊沂中正坐在亭中的石凳之上等待著岳飛。
岳飛被獄吏從監舍中帶出時,他的身體已經虛弱到了極點。獄吏不忍岳飛被賜死前再受哪怕一丁點痛苦,所以并未給岳飛戴上鐐銬。
獄吏攙扶著岳飛一步步朝風波亭的方向走來。
鵝毛般的雪片再次從空中飄落。
楊沂中看到岳飛后驚訝僅僅不到三個月的時間,這位曾經雄姿英發在戰場上睥睨一切的岳家軍統帥竟然被虛弱到了走路都需要人攙扶的地步。
看著囚服上血跡斑斑的岳飛,楊沂中忍不住轉過頭去。
“十哥,你來了?”岳飛勉強從臉上擠出一絲苦澀的微笑。
“來人,宣讀判決書!”楊沂中實在不知道此時此刻還應該和岳飛說些什么。
“皇帝有旨,岳飛特賜死,張憲、岳云并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一名軍士在一旁高聲念到。
岳飛登時愣在原地,片刻之后岳飛對楊沂中說道:“十哥,能給我一支筆嗎?”
時間仿佛靜止般定格在這一刻。
公元1142年1月27日。岳飛距離三十九歲的生日還有56天。這一天正是的中國傳統節日,家家戶戶都歡聚一堂的除夕!
而岳飛再也沒能和家人們吃上哪怕最后一頓團圓飯。